福建晋江市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人民网

为贯彻《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精神,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定期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生活水平与晋江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从20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晋江市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标准以2019年晋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为参照基数,按确定的比例给予增加。全市50名革命“五老”人员及187名革命“五老”遗偶受益,有力保障了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晚年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他们的荣誉感与获得感。

根据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本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本次提高标准是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2164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81元。调整后的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245元,超过福建省定标准875元,居全省前列。

根据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本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本次提高标准是享受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703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35元。调整后的革命“五老”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38元,居全省前列。

本次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福建省晋江市财政预算安排,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新标准定补金将于2020年3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并补发前2个月新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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