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女因为找不到工作现在很后悔!我们能接受她的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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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

虽然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是这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心改过,我们是不该揪着人家的小辫子不放的。

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跑步女的后悔是建立在受到了严重惩罚的基础之上的,只是因为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而产生的后悔,并非出自本心。看看整件事情的经过不难判断,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就是说这件事如果没什么严重的后果她是不会后悔的。这是一个非常自我和不重视规则的人,这种人是不可以委以重任的。如果接受了她的后悔,给她安排上相应的工作,她一定还会出类似的问题。当然,既然她能爬到如此高的位置享受到如此高的待遇,说明做工作她应该是一把好手。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工作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能把工作完全游离出来看。

这就是为什么要搞信用体系的原因,这是有道理的。记得曾经有个故事说一个非常优秀的年轻人因为坐车逃票的问题,导致到处碰壁找不到工作。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领导告诉了他原因,因为他已经在信用上产生了污点,用人单位认为他是一个善于利用漏洞善于挑战规则的人,所以不能得到应聘。

大事看出一个人的格局,而小事更容易反应出一个人的本性。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一个善于利用漏洞善于挑战规则的人是不可以重用的。

不过扫大街之类的工作还可以适当考虑一下。


出棋不意


都是成年人,她的言行本就应该受到惩罚。原不原谅?我不会原谅的。我有我的同胞,我有我的14亿的兄弟姐妹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那么,谁能替我说服他们?谁能说不会再让他们的健康受到威胁?我还有无数的兄弟姐妹,在她跑步的时候,他们挣扎在生与死的一线。谁能替他们努力在一线?我看不到,我也听不到,我的无数的长辈,我的无数的姐妹兄弟,在病床上苦苦挣扎。我不忍听,不忍看。我只能装作没有看到没有听到。我听说,我也不忍听说,尚在襁褓中的婴孩,病死在冰冷冷的医院中。我不会原谅,我也不可能原谅。谁能替他们负责?


朔朔漠北


杀人犯被判死刑的时候也很后悔呀!难道也应该不执行死刑了么?自己犯法做错了事受惩罚这再自然不过了,而后悔更是人之常情,但后悔是一码事受罚又是另一码事不能和稀泥混为一谈。

人们在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周全,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不应惯着他或她这样也是给同样遭受惩罚的别的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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