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參加現場教育時注意事項
1、參加教育的駕駛人,應做好個人安全衛生防護,確認近期未到過疫情高發區,且未與疫情高發區人員接觸,確認近期無發熱、乾咳等新冠肺炎症狀,如有謊報、瞞報情形,將按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必須配合公安機關進行體溫測量和登記等工作並全程佩戴口罩。對發現的體溫異常或疑似感染駕駛人,公安機關將採取相應隔離措施並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
2、遵守相關規定,服從學習場所工作人員管理。保持環境整潔,嚴禁亂扔紙巾、口罩或其它垃圾。始終保持人與人間隔一米以上距離。嚴禁人員扎堆聚集閒聊。
3、進入教室前,關閉手機,按順序進入,不得大聲喧譁、抽菸。嚴禁酒後參加教育。
4、為保障廣大駕駛人的權益,請預約成功的駕駛人準時參加相關教育。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參加,務必於學習前一天在網上辦理取消或暫停業務。
5、學習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經警告後仍然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將被取消該駕駛人學習課時,如有違反治安管理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衡水市交警支隊
“兩個教育”培訓中心
2020年3月31日
附:1、參加現場教育互聯網操作流程。
2、 交管12123APP操作流程。
交管12123手機APP操作流程
電腦版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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