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公安交警治理騎車不戴頭盔出“新招”!

石泉的小夥伴注意了,如果你突然收到好友求助點贊說自己交通違法被警察抓了個正著,需要你集滿“贊”才能走這樣一條另類朋友圈,不要驚訝,你的朋友絕對沒有和你開玩笑!他們如此一本正經的在朋友圈曝光、檢討自己,其實是因為背後有交警蜀黍們在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識操碎了心……

3月30日,一女子駕駛一輛白色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行駛至石泉縣中醫院處被執勤民警攔截處罰。

石泉公安交警治理騎車不戴頭盔出“新招”!

為確保廣大駕駛員和群眾平安出行,切實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即日起,石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開展無限期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整治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摩托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處50元罰款並記駕駛證2分電動車駕駛人初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其本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我因騎車未戴頭盔被交警查獲,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引以為戒”內容,獲得20個點贊並佩戴安全頭盔後方可通行。

石泉公安交警再次提醒:請廣大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關愛自己的生命,佩戴好安全頭盔,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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