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市下发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暂不收取
并且公示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职业学校等
各个学段的收费标准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一、请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将《教育收费公示表》在校内公示栏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开学第一个月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后面月份按月收取。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校本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暂不收取。
四、各学校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同时,还应在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上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五、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方面积极采取减免措施。
具体收费标准
戳图查看
同时
南京市教育局也公布了
南京教育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咨询电话家长们、
同学们如果对开学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注:本文素材来源于直播南京,由南京江北生活圈整理发布!
閱讀更多 南京江北生活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