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让网络购物有了哪些新规矩?](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微商、代购、网络直播被纳入范畴
从平台购物到朋友圈购物,再到直播购物,如今网购渠道愈来愈多。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
2、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
很多消费者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这种情况今后将会改善。电子商务法明确,不得删除评价。
3、制约大数据杀熟
互联网的计算能力强大,它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购买喜好、习惯,作出“千人千面”的页面。新法实施后,电商平台理应推出允许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4、禁止“默认勾选”,应显著提示搭售
默认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这样的消费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这些互联网平台的猫腻——“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消费页面应让消费者知情,并主动勾选“同意”。
5、押金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规定的押金退还要及时退还……未来,押金退还的程序会更加明确,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6、平台不能强制商家“二选一”
为获得更大的流量,有的电商平台会在促销季里对商家强制“二选一”,新法下,这一行为被禁止。
7、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自营”的标示。今后,这些标记必须更加明显。
8、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未来,消费者和商家出现消费纷争,平台应积极配合消费者举证,提供必要的便利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9、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应依法担责
如若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平台需要依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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