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让网络购物有了哪些新规矩?

电子商务法让网络购物有了哪些新规矩?

1、微商、代购、网络直播被纳入范畴

从平台购物到朋友圈购物,再到直播购物,如今网购渠道愈来愈多。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

2、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

很多消费者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这种情况今后将会改善。电子商务法明确,不得删除评价。

3、制约大数据杀熟

互联网的计算能力强大,它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购买喜好、习惯,作出“千人千面”的页面。新法实施后,电商平台理应推出允许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4、禁止“默认勾选”,应显著提示搭售

默认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这样的消费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这些互联网平台的猫腻——“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消费页面应让消费者知情,并主动勾选“同意”。

5、押金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规定的押金退还要及时退还……未来,押金退还的程序会更加明确,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6、平台不能强制商家“二选一”

为获得更大的流量,有的电商平台会在促销季里对商家强制“二选一”,新法下,这一行为被禁止。

7、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自营”的标示。今后,这些标记必须更加明显。

8、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未来,消费者和商家出现消费纷争,平台应积极配合消费者举证,提供必要的便利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9、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应依法担责

如若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平台需要依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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