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疫情防控】檢監共建協作機制,築牢疫情安全防線


第10期【疫情防控】檢監共建協作機制,築牢疫情安全防線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檢察機關對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維護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堅決防止疫情在監管場所內傳播。近日,鹿寨地區檢察院與廣西鹿州監獄、廣西中渡監獄就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工作聯合制定了《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協作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此舉旨在進一步密切檢監雙方配合,共同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同時積極強化疫情防控期間業務協作,確保依法履職,做到防疫、業務兩不誤。《機制》主要包括進出監管理、重大事故處置、信息辦案平臺共享、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通報”、“零報告”制度等8項措施。

●疫情防控 ●

《機制》明確了一系列協作配合機制。

● 一是進出監人員情況通報機制。監獄應將新犯、外協人員入監前後身體健康狀況等情況書面通報檢察機關。

● 二是重大事故和突發情況處置機制。監獄對被監管人脫逃等重大事故以及罪犯病亡等突發情況,應立即向檢察機關通報並協助收集、固定、移送證據。

● 三是信息化辦公機制。檢察機關疫情期間將採取遠程視頻監督、線上辦案方式,由監獄提供所有監區視頻監控、罪犯信息以及減刑、假釋案件電子卷宗等材料。

●四是疫情防控信息“日通報”、“零報告”機制。監獄對罪犯感染、疑似感染以及隔離等情況第一時間向檢察機關通報,同時檢監雙方對幹警有無感染、疑似感染或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等情況進行及時通報,相互監督。

《機制》的制定,進一步加強了檢察機關、監獄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協作配合,為檢監雙方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正常有序地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穩定。


文字:謝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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