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十八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31号,市长张吉锋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八届三十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珲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未完成生态环境整改问题的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审议通过了《珲春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审议通过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对外签订协议管理办法》;书面传达学习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像抓安全生产一样抓环境保护,加强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的学习,按照《规定办法》明确自身职能,坚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长期维护、保护好生态环境;要始终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刻保持警惕,持续强化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各领导要持续监督指导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全力以赴把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记者:孙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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