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1歲、未婚,還在幫哥哥養家”

有位讀者在信裡說,今天和父母大吵了一架。


她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縣城家庭,父母在她面前,90%的時間都在說哥哥和嫂子的問題。


她說,父母經常會和我說,哥哥靠不住,將來還是要靠我,但是將來打算把所有家產都給侄子。


她的家庭狀況很複雜,哥哥快40歲了,是個完全不負責任的人,一個人常年在外地窮遊,靠接一些旅行的項目賺點錢,偶爾回來,打電話叫也不回來,自給自足,不管父母,也不管妻子和孩子。


嫂子異地上班,每週只回來一次,脾氣非常暴躁,婚後十幾年,數次提出離婚,父母一直籠絡著不讓離婚,怕對孩子不好,孩子從小是爺爺奶奶帶大的。


這次大吵一架的原因是,父母和哥嫂本來同住,嫂子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和父母起了衝突,堅持不讓父母插手,父母一氣之下搬到了她家裡去,以後決定和她一起同住,把房子單獨留給哥嫂。


她,31歲了,單身,在國企上班,父母一直覺得她工作穩定過得好,總讓她照顧哥哥一家,前幾年因為受不了家裡的氣氛,咬牙買房搬離了家。


父母突然搬過來,她接受了,但是第二天,父母又要去幫嫂子去買傢俱,做這這那,嫂子還在不斷的甩臉色,讓她特別憋屈。


她就和父母大吼,為什麼就沒有骨氣,還要去管嫂子!

她向我求助的問題就是,怎樣才能讓父母以後不再管嫂子家的事兒。


我覺得很難。


我對待家庭關係的原則特別簡單,誰的責任誰來擔,互相支持與陪伴。

注意,支持,並不是替代。


“女、31歲、未婚,還在幫哥哥養家”


這位讀者的家庭裡,每個人的角色都是錯位的。


這個家庭,更準確的來講應該是三個家庭,哥哥的家庭,父母的家庭,和妹妹的家庭。


這三個家庭,本來是相互獨立的。


從哥哥開始,哥哥和嫂子本應該一起撫養孩子和照顧家庭,但是哥哥不管,責任轉移到了嫂子一個人身上。


嫂子也不想承擔這個責任,於是責任被轉移到了父母身上。

父母又擔不起這個責任,於是又把其中的部分轉移到了女兒身上。


於是女兒就慘了,本來身上承擔了二分之一的養老責任,因為哥哥不負責,變成了一整份養老責任,在這之上,又增加了一份照顧哥哥家庭的責任。


女兒都31歲了,最好的婚育年齡馬上就要過了,她也要尋找自己的另一半,所以以後更難辦。


在這個故事裡,最可惡的不是父母。


父母盤剝女兒,但是不是為了自己,他們最終是把利益輸送向了哥哥的小家庭。


嫂子可惡麼?更多的應該是可憐。

丈夫常年不回來,想離婚,沒那個決心,也可能是為了孩子。

加上公婆一直籠絡,這過程中肯定少不了承諾,給你看孩子,給你花錢,給你養家。


所以這位讀者,你知道為什麼父母總是要照顧嫂子了嗎?

因為你哥哥不照顧,你父母承諾了照顧她,不照顧她,她真的會離婚。


這個家庭裡,最可惡的是哥哥。


40歲的男人,逍遙自在,把所有責任都轉移了出去,人生只剩下享受享受和享受,什麼後果都不用管,父母把後方穩固的好好的。他根本不會想回來。


咋?父母當年逼他結婚生子的麼?

就算是逼的,孩子總是他的,告到法院,撫養費好歹也要寄回來一份的。


所以我說,逼父母沒用。


父母對哥哥的教育很失敗,現在的心也不夠狠。

假設真有那個狠心,不去管,讓哥哥自己去承擔妻離子散的後果,搞不好還有一線生機。


但他們做不到,他們不敢賭。


哥嫂不離婚,他們還能圈住嫂子去照顧孩子。

哥嫂一離婚,他們要麼就失去了孫子,要麼就得獨自帶孫子。


你說,對他們來說哪個選擇好?

當然是用不斷的付出穩住嫂子比較好。


只要兒子不站在應該的角色上,他們就必須站在那裡撐著兒子的家,撐到死。


所以這位讀者,只有一個選擇:


和父母的家庭、哥哥的家庭做好切割,一個好女兒是會為父母養老的,但不會給侄子當媽,確定自己能做的和不能做的,其他的不要管。


去組織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後,重心轉移到自己的小家來。


你的父母,已經成為了哥哥家庭的養分。

你自己,別再成為養分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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