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發佈」稅收新政鼓勵企業抗“疫”捐贈

「雲發佈」稅收新政鼓勵企業抗“疫”捐贈

發佈會現場。記者 楊萍 攝

雲南網訊(記者 楊萍)4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處長江梅在雲南省“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疫情期間,為鼓勵企業積極捐贈,儘快戰勝疫情,國家出臺了新的稅收政策,企業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只需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即可。同時,企業直接向醫院捐贈的,取得承擔疫情防控任務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可直接作為稅前扣除依據。

據現行稅法規定,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公益性社會組織向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稅前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扣除。

疫情期間出臺的新的稅收政策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取消了比例的限制。政策明確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是簡化了程序。考慮到疫情緊急,政策規定,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此外,雲南稅務主動出擊,積極與民政、紅十字會、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等單位聯繫,掌握企業捐贈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政策宣傳,輔導企業掌握政策要點和辦稅要求,確保捐贈企業精準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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