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負債人”叫兩聲

復工至今,除了處理幾件顧問單位的事情,手上只有兩個勞動爭議的小案子。閒暇的時間,按計劃原本應該備考會計的,卻因為前段時間生起推出“負債人上岸”服務的想法,連日來心心念念,一有空就琢磨怎樣提供服務、怎樣收費、怎樣推廣,佔用了大量時光。

其實,本來也沒有必要搞什麼“負債人上岸”的花樣,看著像噱頭。在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裡接受債務人委託,發個律師函、參加個調解訴訟也就是了。常規的業務,常規做,本來也挺好。

可是一提到“負債人”的字眼,我就免不了有點神經質似的情懷氾濫,就像好些年前一提到強制結紮、強制收容或者強制拆遷那樣。也許能明白的人不多,但在我眼裡的血淚是相同的。他們在實質上都是以某種不情願的方式,成就了一個時代表面的繁榮。

有幾個個體戶不是負債人?有幾個小企業主不是負債人?有幾個年輕意氣志向勃勃的創業者不是負債人?早些年,大凡對社會抱有希望,對商業經濟措施持有信心的人,如今幾個沒有成負債人?

不要動輒指責什麼過度消費,又說什麼量力而行。你經濟刺激的手段就這麼一個放貸放貸放貸,放出的繁榮得要負債人來收拾。結果你收拾了負債人,就算是善後了。你以為這麼多失信人哪來的?

就這麼神經質似的情懷氾濫,要玩“負債人上岸”的花樣。相比於做債務人的代理人,我更願意做負債人的代言人。再微不足道,也要嘮叨嘮叨。狗再小,總是該叫兩聲。

2020.3.30


為“負債人”叫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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