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马麝出售麝香 西藏日喀则依法对5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记者张超)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检察院对其某等5人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月中旬,其某、索某为谋取利益,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境内布置铁制猎具猎捕野生动物,并约定两人每隔几天分别去查看捕获情况。同年1月22日,其某在查看布置猎具点时发现一只被套马麝尸体,但麝香和猎具已被人取走,随即在附近的放牧点找到了取走麝香、猎具的旺某和米某,协商达成由其某、索某、旺某和米某4人平分出售麝香所得钱款的协议。下山后,其某将麝香出售给买家阿某,非法获利3800元,4人每人分得950元。经鉴定,其某等人非法猎捕的马麝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该院审查后认为,其某、索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其某、索某、旺某、米某、阿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该院对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某等5人赔偿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损失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如果不对这类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将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严重威胁且破坏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最终将会使人类生存环境恶化,损害人类自身利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4月1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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