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感覺好多律師喜歡高頻率地發朋友圈記錄自己的工作過程?


這被微商刷屏朋友圈是同樣的道理。

主要兩方面:

1.找存在感,刷好感

微商有時發廣告、宣傳,有時也會發一些雞湯、文藝的朋友圈,就在於找存在感,刷好感。從心理學角度看,適當的冒泡又冒泡,確實可以讓人產生好感。這也是為什麼有時不討人厭的死纏爛打還是蠻有用的。

律師這樣的操作也一樣,也可理解。現在,疫情期間,律師可以線上與客戶溝通,也可以線上朋友圈發展業務。

2.職場人設,展示能力,獲取信任感

當然,我說的“職場人設”並不是指貶義詞,也可以說是職場形象吧。你看,微商有時會發一堆堆那些賣家的下單聊天記錄以及爆款銷售數據的朋友圈。這是為什麼?還不是在用數據表明,所推銷的產品質量可靠可信,值得考慮。而想要找律師的客戶,當然也是想要對律師多瞭解以後,信任律師,才放心把案子交給他。

可見,線上哪裡有機遇,哪裡就有發展業務的可能。有的人在朋友圈發展,有的人在抖音如魚得水,有的人在微博,有的人……

比如, [來看我] 我也曾在朋友圈做個銷售業務。[捂臉]只是,招來的都是需要我提供售後服務的客戶哈哈啊哈哈哈


良言逆耳


原因有幾點:第一,現在律師行業也很難做,除了離婚律師,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他們分享朋友圈是另一種方式在分享知識。第二,律師也是在通過朋友圈建立自己的品牌,尋找客戶。以上就是我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馨寶媽咪


隨著通訊時代的發達,現在朋友圈的威力越來越大,朋友圈可以表達很多信息。可以起到宣傳的作用。


adreaminggirl


正常人、普通人也天天發十幾條朋友圈🙃


榴蓮味大黃鴨


我感覺這個問題很優質,所以嘗試按照頭條的規範來互動一下。

倒敘模式吧,簡言之,這些朋友或是在有意無意的打造個人IP,從而做到優質的閉環社交,以期將來的口碑效應。

以下僅為個人淺見,並不代表他人意見。正在努力申請加V的,

朋友圈可以從幾個方面剖析一下,

1、如何定義朋友圈?

朋友圈如果放到最初創的那幾年,真的可以算是一個朋友間不用時不時線下約的一方樂土,自從微商的盛行,讓朋友圈逐漸失去了朋友圈互動的熱情。原本是屬於比較私人的圈子,後來慢慢也演變成了一種比較閉環式的除去社交化的一種經濟展示區域。其實朋友圈並沒有不妥,不妥的是我們對待朋友圈的方式發生了主觀改變。為什麼我們對於陌陌,微博等平臺的不受用體驗會略少於朋友圈?說白了還是體驗的普遍大眾認可方式,一個是閉環式,一個是開放式的。閉環的社交精準,直接,開放式的分散,迂迴。所以,微商的商機切入點是一個非常好的契機,不管是從前還是現在,不是微商不好做了,也不是朋友圈不活躍了,而是沉澱過後留下的都是被優化的朋友和資源。

2、如何維繫朋友圈?

提到了優化,那就不得不提到微商所推廣的一個“如何打造優質朋友圈”。這個就是維繫朋友圈的核心。其實按說這個是個人問題,不應該由他人來傳授,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理念和思維模式,但是微商為什麼能提出這種模式併為之流行開來的推廣?難道不是因為我們對朋友圈的態度持一種消遣為主的方式嗎?“朋友圈不就是這個功能嗎?”可是沒有哪個成功的企業家和光鮮亮麗的明星會公開場合的宣發負能量和鼓勵這些,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公眾下的這種負能量,而我們朋友圈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自我定義為朋友圈是我的地盤,我想發什麼就發什麼,這就是微商當初盛行的一個快速成團刷屏的一方面,大家都很受用這種積極地部分,雖然後續走向了偏頗路,也著實是因為後來刷屏的那種勢頭令人難以抗拒及容忍,一旦成為規模,會讓人忍不住各種買買買。其實都沒有錯,這是閉環式的社交,廣告打在家門口,如果沒有任何情緒,那才是一個奇怪呢。

3、朋友圈與FACE BOOK, TWITTER,INS等的區別在哪裡?

這就很明顯了,閉環與開放式社交,現在我們在微博發一個信息,鮮有互動也很正常,那麼廣闊的空間,閉環式社交是真的有存在感。

4、如何有效使用朋友圈

如此閉環有效的朋友圈,如果不優化好,不去展示自我,那真的是浪費了免費廣告的宣傳地,就看如何深入人心了。現在能保持更新的就很少,能展示全部的更是鮮有了!

那麼問題來了,在朋友圈已經幾近被開發到極致的今天,能保持高頻率的工作分享真的令人肅然起敬!現在基本都是三天可見的多了吧?微商消耗了我們前期太多的能量和熱情,再就是家長級別的用戶還能保持初心的那種經常性更新,利益觀念沒有年輕人那麼高度緊張和相互影響了。

好多律師的圈子說明這個圈子也是很優質的圈子,打造好個人IP,這點現在及將來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就是一張社交名片,從閉環開始打造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口碑效應。

在微商退去後,甭管我們多麼不認可之前的偏頗,年輕人可以輕鬆回到QQ及其他開放式社交,家長人群呢?就算家長人群有做自媒體的,有多少人呢?年輕人裡面又有多少人做自媒體呢?微信還是得長久打造好IP,微信是一個劃時代的社交軟件,涵蓋的年齡和影響是深遠的,加之老闆是馬化騰。


Textmedia


好多律師喜歡發朋友圈,是因為她(他)對自己職業的一個肯定,只有提起律師就會聯想到法律正義(公平公正),如果他(她)不是站在正義這方,發出的案例不會收到朋友們的認同,反而會受到譴責、謾罵,相信發朋友圈的大部分都是正義的天使,再者,她(他)用實案例昨證明,為自己宣傳,擴大自己的知名度,名氣越大找她(他)的人越多,是與經濟收入密不可分的,所以他(她)常發朋友圈是讓你遇到法律上的問題找他(她)。


用戶5389437007901


人都會有希望別人認同的自己的想法、只是有些人的做法不一樣而已,畢竟現在的人受西方國家的影響,世態環境如此


太原堂w二公子


不分享怎麼知道我牛逼呢,律師行業本就需要人脈關係


離L人


我沒感覺只有律師才會這樣,只要有點東西的人大部分都會曬自己的成功是怎樣工作出來的。


郊橋小胖


律師是需要展現自己存在感的,這也是一種對自己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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