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使人幸福的東西

維特根斯坦 | 美是使人幸福的東西

維特根斯坦 | 美是使人幸福的東西

節選自|《美學、心理學和宗教信仰的演講與對話集(1938—1946)》/(英)維特根斯坦著,劉悅笛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2

《美學、心理和宗教信仰的演講與對話集(19938-1946)》由維特根斯坦的六個學生整理他的口授記錄而成,俗稱為“劍橋演講錄”,與其大多數作品一樣,維特根斯坦善於展示對話的力量,用簡潔的詞語表達深刻的意義。在此書中,他從言語分析的角度探討了“美”、“信仰”等詞語的含義,尤其展示了美與幸福及生活理想的關聯。

談論維特根斯坦的美學起點,還是得從生活中來的智慧說起,這些智慧最早便被凝結在《1914—1916年筆記》當中,其中的核心觀點就是認為:美與人的幸福是息息相關的,所以,維特根斯坦發出這樣的宣稱:

藝術的目的是美(the end of art is beautiful),這個觀念確實是有些道理的。而且,美是使人幸福的東西(And the beautiful is what makeshappy)。

早期維特根斯坦的美學思想,有一個很鮮明的特色,那就是其所考察的是作為廣義的“善”的“美”,其所探究的是一門作為“倫理學”的“大美學”。這種觀點是很容易被中國人所接受的,這是由於,一方面,作為對遙遠的“禮樂相濟”傳統的積極回應,“盡善”與“盡美”(《論語·八佾》)的合一強調了一種內在的和諧關係;另一方面,儘管這種古典文化的基本訴求是“寓美於善”,但在最終強調善要在“美之境界”中得以完善,所謂“成於樂”(《論語·泰伯》)和“遊於藝”(《論語·述而》)都表露這同一意蘊。但對於維特根斯坦來說,這種智慧顯然主要是一種來自生活的啟迪和感悟,當然也有來自前輩學者的啟發。

將倫理與美學在幾乎同一意義上來論述,從歐洲的思想淵源上講,這是對古希臘“美善”(κλοκγαθs)觀念的重提,這來自於在古希臘人的現實生活當中佔據主導的“審美與倫理合而為一的倫理觀”。[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維特根斯坦在倫理學上卻更多受到了他的師長G.E.摩爾的很大啟示。G.E.摩爾不僅認為“善”無法定義,而且美的享受和倫理的善同樣皆為生命的最有價值的事。維特根斯坦正是將美的問題置於“生活意義”上來理解的,倫理問題也是一樣。當然,從原本的思路上來說,維特根斯坦先論述的是“善”,然後再推及“美”的問題。

儘管維特根斯坦也曾疑惑過:“用幸福之眼(happy eye)去看世界,這是否就是以藝術的方式觀察事物的實質呢?”但從他提出這個疑問的前後兩句來看,他還是確定地以這種“美善同一”的視角來看待世界的,前一句他認定“藝術中的奇蹟就是世界存在,就是存在者存在”,後一句又補充說到“生活是嚴酷的,藝術是快慰的”(Life is grave,art is gay)。前一句不僅令人想起“現象學”意義上的“使物成其為物”,但是維特根斯坦卻還是在語言的界限之內來描述藝術“呈現世界”的本性的,後一句則更多來自生活的“悟性”,藝術是同生活不同的,因為它能通過“快慰”來給予幸福。

因而,正是在“幸福”的意義上,倫理與美學才是一回事。如果說,對康德而言,“美是道德善的象徵”那裡善與美的關聯的根基在於“超感性”的話,那麼,在維特根斯坦那裡這種關聯的母體則轉換為“在世界中的”生活。“美”與“善”,“倫理”與“美學”,它們相互聯通的中介乃是“幸福”。那麼,何為“幸福”呢?在生活當中深受文學浸漬的維特根斯坦繼續寫道:

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ievsky)說,幸福的人正實現著存在的目的(fulfilling the purpose ofexistence),就此而論,他是對的。

用另外一種說法,那就是:為了生活得幸福,我必須同世界相一致(agreement with the world)。這就是“幸福”(being happy)的含義。

這裡面就出現了兩個關鍵詞——“人生”與“世界”。關於“人生”與“世界”的關係,維特根斯坦又有著更為簡明的論述:“人生與世界是為一的”(The world and life are one)。根據《文化與價值》所記,在1947年,晚年的他還打過一個精妙的比喻,說生活就像“山脊的一條路,路的左右兩邊很滑。你若不能使自己停下來,就會朝一個方向或別的方向滑下去。”當然,這裡要說明的是“自由意志”的選擇問題,但是,面對生活的變換和滄桑,維特根斯坦還是一方面追求人生的目的之自我實現,另一方面則將“同世界保持一致”作為幸福生活的“客觀標誌”。但更重要的是,回到生活本身來言說幸福問題,幸福生活本身就已經證明了其自身的正當性,無需再去追問何為幸福生活,關鍵是人生問題的解決恰恰就在於這個問題的消失。

由於早期維特根斯坦將“美”與“善”的關聯置於生活的根基上來考察,所以,在他看來,在人們追尋幸福的時候,這種終極訴求就要求人們“不能使世界順從我的意”,而必須“與世界相互一致”。以文學作品為例,假如一件文學作品X,它既增加了我們對於這個世界的存在的如實的認識,在同樣的程度上,也增加了我們對於這個世界的接受;因而,還是在同樣的程度上,它增加為我們生活中“幸福的總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就可以說——“X是美的”,並相應地對之做出了評價。這恰恰是由於,“美是使人幸福的東西”。

質言之,維特根斯坦的美學思考的起點,就是認為——“美是幸福”,對生活而言就是要“幸福地生活”,這也為他的美學思想和實踐鋪上了一層深厚的“底色”。正是基於這樣的觀念,美與倫理的目的也被視為是一致的,它們都是使人幸福的東西,一種最樸素的“生活美學”的取向由此已經顯露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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