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3月30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积极引导侦查,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侦查建议。


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疫情期间,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在摸排全市野生动物培育中心时发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三不同村民陈某某家中冷库冷藏野生动物共计595只,其中野鸡558只,石鸡2只,草兔19只,野鸽16只。经过初查,野生动物系镇原县农民李某某非法收购并寄存。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子午岭林区检察院通报了案情,并组织召开了公、检、法三长联席会,对案件的定性和取证方向进行了探讨,达成了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的共识,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也同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实时掌握案情进展,参与公安机关对收缴的野生动物死体销毁工作和现场勘查。对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扩大侦查范围,及时收集、提取、固定交易信息,进一步调查核实本案是否还有其他串联犯罪嫌疑人;二是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办理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要求,分析研判,精准把握罪名;三是加快办案进度,尽快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从快从重打击辖区野生动物交易犯罪。


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疫情发生以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两件。下一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将积极落实高检院要求,一方面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和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增强合力,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挥检察力量。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刘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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