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紀委監委為打聽干預案情和請託違規辦事行為亮“紅牌”

今年以來,彬州市紀委監委嚴格落實中省市紀委有關紀檢監察干部打聽、干預、過問案情及違規請託辦事方面的精神要求,多措並舉為幹部隊伍中跑風漏氣行為堅決說不,亮起“紅牌”。

列出問題清單。根據省市紀委監委精神,明確在信訪受理、線索處置、審查調查、黨風政風監督、黨風廉政情況意見回覆等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非因履職需要,超越職責權限、違反工作紀律打聽、干預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及在幹部人事任免、工程項目、惠民政策中請託違規辦事等行為列入“問題清單”,由各紀檢監察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及信訪室把關,發現違紀違規行為,第一時間報送幹部監督室研判處置。

實行留痕管理。對於打聽案情等行為,除要求紀檢監察干部明確說“不”外,誰來打聽、以何種方式打聽,打聽了什麼內容都要悉數記錄在案、全程留痕,以書面形式第一時間報告市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同時,紀檢監察干部授意、縱容、默許親屬或他人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視同該紀檢監察干部的共同行為。

嚴肅問責處理。對打聽、干預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和請託違規辦事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約談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直至黨紀政務處分。受請託的紀檢監察干部不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或者受請託人所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壓瞞不報的,也將依規依紀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及請託違規辦事的都有具體規定要求,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規範自身言行,帶頭踐行黨紀法規,以鐵律錘鍊打鐵人”。該市紀委副書記講到。

(彬州市紀委監委 池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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