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 國務院“硬核”批覆“二十六條措施”

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

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

國務院“硬核”批覆“二十六條措施”

掛牌三週年之際,浙江自貿試驗區收到一份大禮——“賦權二十六條措施”。

昨天,《國務院關於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的批覆》發佈。《若干措施》聚焦浙江自貿試驗區的油氣全產業鏈發展,共計推出十一個領域26項改革創新措施,項項含金量十足。

建設浙江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戰略舉措。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好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圍繞戰略定位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進一步提高建設質量,《若干措施》應時而生。

《若干措施》聚焦浙江自貿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共提出了引進油品貿易國際戰略投資者、加快推進石化煉化產業轉型升級、打造液化天然氣接收中心、提升油品流通領域市場化配置能力、健全船用低硫燃料供應市場、支持航運業務創新發展、推動大宗商品期現市場聯動發展、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貿易金融服務與監管水平、實施有利於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強信息互聯互通和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等十一個領域26項改革創新措施。

根據《若干措施》第6項,為進一步提升油品流通領域市場化配置能力,將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適度開展成品油出口業務,允許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現有符合條件的煉化一體化企業開展副產的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先行先試,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數量。

保稅混兌也進一步擴展。《若干措施》第8項提到,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船用低硫燃料油生產基地,允許通過保稅混兌等方式豐富低硫保稅油供給。第9項表明,創新大宗商品保稅混兌政策,制定浙江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物理混兌貿易管理辦法,開展保稅狀態下油品、鐵礦石等大宗商品物理混兌,切實降低企業成本,滿足市場需求。

第12項措施提到,制定浙江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辦法,以“期現合作”為紐帶,開展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等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條件成熟時向鐵礦石等大宗商品拓展,並與有對應品種的期貨交易所開展合作。這將有力推動浙江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期現市場聯動發展。

涉及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貿易金融服務與監管水平的具體措施最為密集,多達8項。根據以上舉措,浙江自貿試驗區獲得優質可信企業憑支付指令直接辦理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與上海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賬戶試點,推進大宗商品貿易人民幣結算等一系列改革開放制度創新支持。

《批覆》要求,賦權《若干措施》實施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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