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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开设立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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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全市设立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方式新闻发布会上,以张家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指挥部第1号令形式公开发布《关于设立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向全社会公开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举报方式。

《通告》明确企业(项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上门、信函、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名反映情况、投诉问题或提出建议。《通告》列举了八个方面的受理情形,包含有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企业(项目)在张家界投资、建设、经营过程中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及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在政务服务、市场准入、中介服务、政府诚信、规范执法、涉企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告》明确的4个具体时限如下:

  • 投诉举报实行24小时受理;
  • 受理后24小时内明确办理方式或办理主体进行转办交办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
  • 转办交办后10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
  • 办结后24小时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并进行满意度调查。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目前,全市续建项目已全部复工,均转入正常施工阶段。一季度,全市141个实施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2.5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与上年一季度的32.44亿元基本持平。公开设立举报方式旨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面高效受理处理企业问题反映和诉求,为企业提供宽松的政务环境、及时协调保障、优质的“保姆式”服务,让企业集中精力抓发展,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记者 陈硕)

关于设立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切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高效受理处理企业问题反映和诉求,经研究,现就设立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投诉举报电话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企业(项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上门、信函、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采取实名方式反映或投诉。

(一) 受理电话(传真):0744-8201111 8381551;

(二) 受理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376号张家界市发改委2103办公室;

(三) 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 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张家界营商环境”,通过公众号“投诉建议”菜单反映问题或投诉;

(五) 建立企业负责人微信工作群,随时接受情况反映。

二、受理范围

(一) 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建议;

(二) 在我市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 相关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四) 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问题;

(五) 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或处理结果未公开的;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问题;

(六) 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问题;

(七) 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问题;

(八) 其他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为。

三、办理流程

(一) 全天受理。实行24小时受理,及时受理并做好台账登记;

(二) 限时交办。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性质,24小时内确定办理方式和承办主体;

(三) 限时办结。交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办理单位向市指挥部报告办理结果;

(四) 及时督办。由市指挥部督查督办组对办理单位进行适时督查,确保按时办结;

(五) 限时反馈。自受理后24小时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问题办结后,24小时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并进行满意度调查。

张家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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