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县农村散煤采暖户,如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今冬要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

为加快推进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改造任务,近日,河北石家庄市制定发布《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其中明确,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

河北6县农村散煤采暖户,如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今冬要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

《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是: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基本完成改造的县(市、区)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

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的要求,组织实施剩余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力争在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如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等不可抗力影响,结合实际情况,石家庄市改造任务完成期限参照省政策另行调整。

河北6县农村散煤采暖户,如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今冬要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

在“改造方式”方面,《方案》明确了4种方式:气代煤、电代煤、新型能源、洁净煤推广。

——气代煤。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及早落实2020年供气合同,千方百计确保新增民生用气。

——电代煤。进一步优化采暖设备技术路线和产品,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达到节能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要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原则上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河北6县农村散煤采暖户,如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今冬要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

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户表以上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户表以下30米以内线路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负责,超出30米部分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新型能源。各县(市、区)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积极探索新型能源替代,最大限度实现清洁能源方式供暖。

——洁净煤推广。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明确洁净煤推广区域和任务,同时做好洁净煤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既要坚持不懈推广清洁煤,又要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河北6县农村散煤采暖户,如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今冬要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

此外,《方案》还明确,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双代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村确户实施办法》(石代煤办〔2019〕12号),坚持“科学确村、精准确户”的原则,3月底前务必完成本辖区2020年计划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确村确户工作。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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