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黄某某、李某某、陈某某、邬某某、金某某、何某某、付某某、刘某某、况某某、伍某某、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涉罪名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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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19:12:10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31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黄某某、李某某、陈某某、邬某某、金某某、何某某、付某某、刘某某、况某某、伍某某、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涉罪名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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