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就是不交房,购房者咋办?

省吃俭用一辈子,耗尽毕生心血买套房,是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但是,如果钱交了,房子迟迟住不上,那真是会急出病的。


开发商就是不交房,购房者咋办?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王先生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约定2018年12月31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已经按照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开发商却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交房,并拒绝向王先生支付违约金,经多次催讨仍无果。那么,作为购房者的王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开发商就是不交房,购房者咋办?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结合本案,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本案,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消灭,发生与合同从未订立相同的后果。如果王先生不想购买房屋了,还可以向开发商催告交房,经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付的,王先生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由此可知,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对于上述维权途径,购房者可以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同时,也提醒广大的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审查合同条款,一旦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应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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