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公放!今天起地鐵裡使用電子設備不能外放聲音

"不準公放!今天起地鐵裡使用電子設備不能外放聲音

4月1日起,《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施行,辦法明確影響運營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為,包括地鐵裡不得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不得在列車內進食等。同時,辦法還明確禁止10類影響運營安全行為。

不准公放!今天起地铁里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

審核:邱陸 孫明

不准公放!今天起地铁里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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