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春雷行動2020”立案查處案件1269件

四川新聞網瀘州3月31日訊(丁光華)今(31)日,瀘州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新聞通氣會,為期100天的“春雷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截止3月27日,全市共立案查處案件1269件、案值343.3萬元、罰沒款363.01萬元,與疫情有關案件85件。

泸州市“春雷行动2020”立案查处案件1269件

據悉,瀘州市“春雷行動2020”於2019年12月16日正式啟動,在全省統一開展4大執法行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增加了特種設備安全和瀘酒品牌保護兩項自選行動,形成了“4+2”整治模式。通過3個多月的集中整治,全市共立案查處案件1269件、案值343.3萬元、罰沒款363.01萬元,與疫情有關案件85件。其中大要案件66件,重大案件4件,省局掛牌督辦案件1件,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案件4件。

打建結合 成效明顯

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圍繞知識產權保護、食品經營安全、藥品安全放心、價格減負惠民、特種設備安全、以及瀘酒品牌保護等方面開展相關執法行動。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集中整治,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集中查辦了一批大要案、典型案。查處“侵犯‘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權”案,查扣涉案商品538箱;查處含“孔雀石綠”草魚案,對當事人給予罰款10萬元的處罰;查處“某單位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對當事人給予罰款6萬元的處罰;查處“某藥房連鎖店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案”,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違法藥品44種711盒和罰款15513元的處罰;查獲“某公司涉嫌侵犯‘瀘州老窖’註冊商標案”,查扣產品80件;查處一起涉嫌銷售侵犯銷售“郎”牌馳名商標專用權案,現場查扣產品161瓶……通過3個多月的集中整治,瀘州市“春雷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疫情防控期間,瀘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哄抬物價、虛假宣傳、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打擊,確保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正常供應。古藺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了“某藥房銷售不合格口罩案”,對當事人給予罰款80萬元的處罰。

抓實監管 保障抗疫

瀘州市市場監管局將“春雷行動”與疫情防控相結合,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物資、民生商品“保價、保質、保供”,確保群眾“米袋子、菜籃子”正常供應。

一方面加大價格監管,持續對全市14個防疫物資銷售點位和21個生活物資銷售點位開展價格監測,分析研究價格走勢;加大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共對24起涉嫌價格違法的行為立案調查。截止目前,在價格專項檢查中,共檢查超市7757家(次),農貿市場4584個次,藥店9968家次,責令整改460家,約談提醒143家次,受理群眾價格諮詢、投訴和舉報927件。

另一方面確保食品安全保障,採取“駐點監管+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以群眾生活必需食品為重點,對農貿市場、商超實行常態化監管,督促指導農貿市場及經營者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打通“服務企業最後一公里”。目前,全市共開展抽檢快檢630餘批次;在7個區縣有序推行活禽集中宰殺。

穩定秩序 助力復工

在企業復工復產階段,瀘州市市場監管局全面清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價費優惠政策,制定《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十三條措施》,並出臺相關政策文件10個。強市場價格監測和檢查,持續對全市14個防疫物資銷售點位和21個生活物資銷售點位開展價格監測,分析研究價格走勢。加大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24起涉嫌價格違法的行為立案調查。

優化許可和市場準入,開展網上全程登記事項辦理307件,對涉及疫情相關事項(如口罩生產銷售)開通綠色通道,針對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在主要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實行“容缺辦理”。同時,大力提供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降低企業成本,減免各類醫療機構、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等復工復產企業計量器具檢定校準費用12萬餘元。

目前,瀘州全市餐飲服務經營者復工率達84.85%;單位食堂(不含學校食堂)復工率達94.3%;超市、農貿市場基本全面復工復市;食品生產企業復工率達62.88%,其中規模以上酒類生產企業已復工復產118家,復工率達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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