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債務限額,羅湖鹽田擬分配8億用於教育等

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深圳新增債務限額24億元,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今日表決通過深圳預算調整方案,將新增債務限額,包括擬分配給羅湖區和鹽田區各4億,用於基礎教育建設、城中村改造等基礎民生工程。

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了“深圳市政府提請審議關於深圳市2020年本級第一次預算調整方案報告的議案”,經國務院批准,2019年11月,財政部提前下達深圳2020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160億元,有關發債事項已納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預算,經市六屆人大八次會議審查通過。

2020年1月,財政部分別提前下達深圳新增債務限額,截止今年1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882.5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332.6億元,專項債務限額549.9億元。

2020年1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債務餘額589.6億元,控制在債務限額內,其中市本級202.5億元、區級387.1億元。按債務類型劃分,政府一般債務餘額67.2億元,均為歷年地方政府債券和國債轉貸餘額,其中市本級44.2億元,區級23億元;政府專項債務餘額522.4億元,其中市本級158.3億元,區級364.1億元。

2017年、2018年,經過財政部核定,全市沒有法定債務風險或預警或提示地區,政府綜合債務率分別為0.81%和0.85%。總體來看,深圳政府債務風險指標值在全國範圍內處於較低水平,同時嚴格落實將專項債券對應到項目、用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償還債券本息的要求,能有效控制債務風險。

此次深圳新增的債務限額的分配中,包括羅湖區和鹽田區的用於基礎教育建設、城中村改造等基層民生工程;及光明區、寶安區、龍崗區和龍華區,用於水汙染治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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