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哭二鬧三上吊,他終於不敢離婚了。


我一哭二鬧三上吊,他終於不敢離婚了。


Chapter1

和所有女人一樣,在老公提出離婚的時候,我抱定了魚死網破的決心:既然你不想過了,那你就別想好過。名存實亡可以,但想要真正的自由,沒那麼容易!

可是,在東施效顰、自尊千瘡百孔之後,我卻發現,原來不離婚的成本,如此之高。

簡明是在和我過了8年之後,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向我提出離婚的。理由如下:“你一直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我的第一反應是反駁,並痛訴家史。

“當年,窮小子一個的你,能一天只吃一袋榨菜兩個饅頭,只為生日時能送我一部手機。”

“我們剛結婚時,你為了給我買個包,每天晚上去做兼職掙錢。”

“我老爸生病的那段時間,你不眠不休地端屎端尿,不止是頂了半個兒……”

“如果不是愛我,你怎麼可能做到這些?所以,我一直不是你喜歡的類型,純屬藉口,真正的原因只能是你遇到了另外一種喜歡的類型,比我年輕、漂亮、新鮮!”

於是,我的第二個反應是:調查取證,看看到底是哪個狐狸精動搖了我們的婚姻。

那是一段近乎於失去理智的時期:誤罵過他的女同事;掀翻過他應酬的餐桌;砸爛了兩部他不讓我查看的手機。甚至,半夜裡打電話給他的老闆,不顧人家語氣裡的不耐煩,祥林嫂般地命令人家,這種道德敗壞的陳世美,你應該開除他。你們要是不管,我就繼續往上找,我就不信,天下之大,就沒有一個說理的地方了!

我沉浸在被背叛的瘋狂裡,全然看不見周遭的眼神,何時已全是厭惡?

在沒有抓到“真兇”之後,我的進一步行動是告知他的父母、親戚,生生把我們雙方的老人都折騰進了醫院。

他不得不請了假,給這個送完飯,再給那個做陪護。

眼看著他就要屈服,在老人那裡表下各種決心的時候,我使出了殺手鐧——吞了安眠藥、留下一封催人淚下的遺書,大意是:我死了,你要吃飽穿暖,找一個能夠把你放在手心裡的妻……

等到我被搶救過來時,基本上被折騰得只剩下半條命的簡明,聲淚俱下地承諾:“我錯了,咱不離了,好好過日子吧!”

我在內心深處露出了勝利者的微笑。

看來,不管時代怎麼大踏步地前進。挽救婚姻,還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土辦法最實用。

Chapter2

簡明的“身”回來了。

我當然知道得為他的“心”設計一條回家的路。

簡明喜歡吃甜食,我做了讓步,家裡一日三餐都向粵式菜系靠攏。

他喜歡運動,我給我倆置辦了情侶運動裝,晚上就算是熬夜到凌晨1點鐘,早晨也照樣6點鐘起床,陪他跑步。

他喜歡各種冒險刺激的遊戲,我就陪他去“發現王國”、香港迪斯尼,儘管每一次都是帶著赴刑的決心,每一個遊戲玩下來,我都把五臟六腑清個精光。

但簡明的眼裡沒有感動,只有一份所遇非人的厭惡。

平時,我連言談舉止,都在收斂鋒芒。還有對他的父母,他們大聲咳嗽一下,我都會一天打八遍電話關心。每個週末,恨不得把百貨公司搬回去地對他們全方位孝敬……

我像一個等待賞識的孩子,那麼用力過猛地想證明自己是一個好學生。

並且,我天真地以為,只要做到,就會被看到、得到。可是,我的舞臺,早已不再是他的視力所及、關心所在,我做的一切,都是徒勞。

世界在我的眼裡開始變得陰暗——我懷疑小販剋扣我買菜時的斤兩;懷疑抄水錶的人多算了數字;懷疑同事背後說我的壞話;甚至懷疑簡明是不是在轉移家庭財產……

大學好友從廣州來看我,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機場,她居然沒有認出我來。

等到我叫她時,她跟我說的第一句話竟是:“你是失業了,還是離婚了?”

接下來,她給了我許多打擊,說我人長醜了,憔悴了,說話沒意思了。

第二天,她連招呼都沒打就飛回廣州了,給我發來一個短信:“除了已死的婚姻,你一無所有。這樣的生活對誰都是一種折磨,不重生,別來見我。”

我拿著這個短信,向簡明求證。

傷害我的,是他的謹小慎微:“這樣的問題,千萬別問我,我不想吵架。”

我給媽媽打電話,她也一樣小心翼翼、謹慎地措辭,我憤怒地掛了電話。

包括我再去家附近的菜場買東西,原本十分熱情的商戶們,看到我,也是一副寧肯生意不做,也不招惹的躲避狀。

那天,看了一檔訪談類節目,請來的嘉賓是洪晃,恰巧談到她和陳凱歌的前塵往事。

洪說,當年陳凱歌成名後,他們的那段婚姻變得非常複雜,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樣會猜忌懷疑,當她覺得眼前種種即將激發出人性中惡的東西時,她果斷地結束了那段婚姻。

洪晃還說,對婚姻,她是一個知錯就改的人,

看著看著,我忽然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我給自己算了一筆賬:呆在婚姻裡,我有一個老公、一個房子,雖然沒有孩子,但也有一個看上去相對完整的人生。

可實際上,讓這些東西得以成全的是我要像被納入正室的小妾一樣,把尊嚴放到泥土裡。長期的委屈讓我失去原本開朗的性格,接著是失去同事的友好、朋友的歡迎,甚至是家人的親熱坦蕩,然後,我守著寂寞的婚姻,提前進入更年期……

這筆賬算得我心驚肉跳,原來呆在這強扭的婚姻裡的成本竟如此之高!

Chapter3

永遠記得我向簡明提出離婚時他的驚恐。

那是個週六,他沒說好或不好,只是一整天都對我寸步不離。

我給他做紅燒鯉魚,殺魚時,剛拿起剪刀,他便衝了過來,奪走了剪刀。

我沒有阻止他,包括他偷偷翻我的揹包,我知道,他在檢查裡面是否有過量的安眠藥。

簡明怕了,怕了我的一哭二鬧三上吊。

我心裡全不是滋味兒。

結婚8年,他對我的關心,最終停留在了別讓我死在他手裡的層面。

放在從前,我會聲討,會向他乞愛,但放到現在,我只會告訴自己要感激。至少他還在意,至少,在感情沒有了的時候,他沒有用一個又一個謊言欺騙。

簡明在確信我沒有過激之舉後,讓我再給他一週時間考慮。

其實,他在給我面子,用這個時間段來表示他對我們婚姻的慎重。

我沒有像從前那樣粗暴地拒絕,而是平靜地接受,然後耐心地等待。

在那段時間裡,我找了一間單身公寓,慢慢地把衣服還有書搬了過去,今天買一盆花,明天再添置一個漂亮的腳墊,我努力為自己營造一種氛圍。

離婚,只不過是從一個家搬向另一個家,從一種不舒服的生活方式,過渡到另外一種更貼切的習慣。

一週過去了,我的新家也初具煙火味,簡明卻對我說,他不同意離婚。

原因很荒唐,他覺得我們還沒到那份兒上。而據我所知,是他與那個小三兒的感情出現了波折,前途未卜。

這要是在從前的我看來,是個多麼卑鄙而不可原諒的理由,但現在的我並沒有火冒三丈,而是平靜地接受。

那段尊嚴掃地的日子讓我明白一個道理,結婚自由,離婚更需要雙方的心甘情願。因為,離的姿態,決定了未來人生的狀態。

日子與從前很相像,但簡明在委屈自己。

每天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關掉手機,然後鑽進廚房,帶出一桌子完全浪費的飯菜。

我們一套一套地租電視劇,沒滋沒味地一起看。

週末,輪流去雙方老人那裡,在濃郁的親情中,試著找回那種血濃於水的感覺。

他就那樣一步一步地,變成曾經的我,削足適履地想留在我們的婚姻裡。

直到有一天,他開車不僅闖了紅燈,還與交警發生肢體上的衝突後,被刑拘十五天。

我去探望他,他問我:“能告訴我,得知這個消息時的第一反應嗎?”

我很全面地回答:“放在從前,我會先跟警察說,你們要好好照顧他,別讓他受罪,然後哭夠了,再給家人打電話。但那天我很平靜地放下電話,然後收拾你的衣服。沒有心疼,也沒有抱怨。”

簡明聽後,沉默了許久,對我說:“這些天,我覺得自己很像前一階段的你。越是瞭解了你曾經的委屈,越是覺得對你不起。所以,很想留住我們的婚姻,希望有一天你回憶起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還有一點兒溫暖。可是怎麼做都彆扭,我們回不去了。”

我告訴簡明:“我最近發現一個新詞,叫‘婚奴’,挺適合咱倆。其實,何苦呢?”

十五天後,簡明被放出來了,我們一起吃散夥飯。

這一次,我點了自己喜歡吃的菜:糊辣水煮魚、小龍蝦、農家三燉、蔥油豆皮,看著簡明的眼神,我流著口水說:“其實,也挺想吃松鼠魚的。”

簡明笑了:“點吧,再不痛下殺手,就沒機會了。你這十五天,就像沒吃飯似的。”

我說:“錯,是跟你最後這幾年,就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好好吃飯。再跟你過下去,估計我就要得糖尿病了。”

那頓飯,儘管簡明還是點了自己平時愛吃的幾個菜,但他一口都沒有動,而是陪我慢慢地吃那四個菜。

簡明對海鮮過敏,不喜吃辣,我習慣性地阻止他,但他的話讓我停止了規勸:“讓我也嚐嚐你的委曲求全吧。”

一句話,讓曾經所有的愛恨情仇都有了放下的理由。

直到這時,我和他才明白,或許結束一段婚姻很難,但真正難的,是分手時我們都要把傷口清洗乾淨,不給心靈留下後患。

人們常說,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其實,儘管“初婚”了多年,我們也可能不懂婚姻。

但當一段婚姻不能再繼續的時候,我們必須有讓對方走的勇氣,而不是在潰爛的婚姻裡苟延殘喘。在經過了初婚之後,我們可以不成功,但絕不能不成長。

所以,我想說,祝我離婚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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