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履行公益职责,守护英烈安宁

敬祖先、祭英烈、慎终追远,又到一年清明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古丈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捍卫英烈荣光。

精心部署制定方案

近日,古丈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杨宏景副检察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中的职责定位。3月20日,古丈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制定了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任务、监督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副检察长杨宏景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古丈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积极行动,实地调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并敬献花篮表示崇敬之情。经调查发现,古丈县范围内共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6处,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烈士陵园1处、人民英雄纪念碑1处、烈士纪念亭2处、烈士纪念墓1处、红军纪念亭1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整体上不错,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人员通过拍照进行了证据固定。

古丈:履行公益职责,守护英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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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发现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

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古丈县6处英雄纪念设施因疏于管理,存在垃圾随处可见,设施内有牲畜粪便,环境卫生差,两处烈士墓碑破损,碑文字迹模糊不清、杂草丛生、乱涂乱画等问题,不仅影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也不利于广大群众进行瞻仰和悼念,目前,该院依法启动了英雄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公益诉讼立案6件。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为了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强化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科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召开检察建议送达会,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送达会上,副检察长杨宏景介绍了该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职能的重要价值,分析说明县内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监督。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向清华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态将严格依法履职监管职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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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昨天,你用生命保护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捍卫你。下一步,古丈检察机关将继续践初心,担使命,敢作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用法律维护英烈尊严,捍卫英烈荣光。

古检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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