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紀資本主義的政治變化

​​因為我在世界史的研究方向主要是世界通史、世界政治史和世界制度史,所以以我淺薄的歷史功底,我來解釋一下十六十七世紀歐洲各個國家發生的變化:

十六世紀到十七世紀歐洲主要國家是法國、英國、俄國、荷蘭以及神聖羅馬帝國。

與英國不同的是,法國的每個王朝相對長命。16世紀初掌握法國王位的是瓦盧瓦王朝的家族世系。

A.法

①1498年,瓦盧瓦王朝的第八任國王路易十二繼位,他對國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減輕了人民的賦稅,被稱為人民之父。


②1515年,隨著比較開明的路易十二去世,他的女婿弗朗索瓦繼位,弗朗索瓦也是一位開明的君王,他是國內文藝者的庇護者,在位三十二年中,王朝迎來了最後的繁榮。


③弗朗索瓦一世死後,繼位的是三個未成年的皇帝,最後一任皇帝在位十五年,瓦盧瓦王朝因為絕嗣被波旁王朝取代。


④1589年,波旁王朝的亨利四世取代瓦盧瓦王朝的末代國王繼位,他結束了法國動盪不安的局面,是一位賢良的國王,可是在1610年被刺殺。


⑤1610年,亨利四世的次子路易十三繼位,年僅九歲,在黎塞留和太后瑪麗·德·美第奇的輔佐下,慢慢的成長為一代霸主。在位期間他打敗了德意志和伊比利亞的聯軍,結束了哈布斯堡王朝的霸主地位,成為了新的霸主。可惜天不永年,43歲的路易十三駕崩。


⑥1643年,年僅6歲的路易十四繼位,有馬紮然擔任輔政大臣。路易十四時代,法國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盛世,在路易十四親政(1661年)之後,陸續統一了法國全境,為法國工業革命創造了有利的國內環境。


⑦進入十八世紀,路易十四由於窮兵黷武和思想極端專制,導致法國開始下滑,最終導致了其六世孫路易十六時代的“法國大革命”。

B.英國:十六世紀十七世紀之交的英國,處在都鐸王朝和斯圖亞特王朝的交接點。

A.十六世紀初,在位的亨利七世,獎勵工商業,建立強大的武裝力量足以貫徹國王的意志,而且還由於它為小貴族提供了就業空間。初步樹立了“中央集權”的制度。

B.十六世紀三十年代,由於不滿“政治婚姻”和“信仰不同”,亨利八世和第一任皇后(他的寡嫂)離婚,之後開始宗教改革,頒佈了《至尊法案》,實現了王權對教權的“權威地位”。

C.十六世紀中期,在位的瑪麗一世(血腥瑪麗),採取對新教徒的“屠殺”措施,一改他的父親(亨利八世)和他的弟弟(愛德華六世)對異教徒的“寬容”態度。

D.十六世紀最後的四十二年以及十七世紀前三年,是由伊麗莎白一世執政的時代,是英國進入“黃金時代”的開始,然而由於伊麗莎白一世沒有兒子,所以導致了她心不甘情不願的將王位交給了自己的外甥——曾經被自己毒死的姐姐(蘇格蘭女王瑪麗)的兒子詹姆斯。

E.詹姆斯一世開創的“斯圖亞特王朝”將都鐸王朝的“君主專制”繼承下來,並且他們還繼承了“君權神授”理論。

F.查理一世完全延續了詹姆士一世的君權神授理論,最終導致了“國王”和“議會”開戰,最終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

G.克倫威爾在1649-1652年,主持國務議會達成了“民主成果”;然而卻在1653年成為了“無冕之王”——護國主,開始獨裁。

H.隨著克倫威爾去世,查理二世回國繼位,王朝復辟之後,查理二世和他的弟弟詹姆士仍然執行舊的“君權神授”體制,最終導致了“革命”。

I.荷蘭執政威廉和詹姆士二世的大女兒瑪麗共同登基之後,接受了議會頒佈的《權利法案》和《王位繼承法》,次年威廉三世駕崩,詹姆士二世的小女兒安妮繼位,君主立憲制最終樹立在英國的領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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