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僅是“雲立案”,多元糾紛化解也能“雲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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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根據上海高院要求,自3月25日起,浦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已逐步開放,當事人提前預約成功後,方能前來辦理相關訴訟服務業務。


不過,因預約人數較多,當事人如需提起訴訟的,推薦繼續通過網上立案、郵寄立案等方式獲取訴訟服務,具體操作方式可查看:《@當事人,這份多元化立案方式操作指南,請查收!》。


其實,不僅立案可以在網上辦理,糾紛多元化解同樣可以在線申請!


為方便各位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浦東法院立案庭訴調對接中心特別製作了《線上申請多元解紛指南》,歡迎查閱。


01 移動版


1 “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


第一步:打開微信搜索“上海法院12368”關注並加入公眾號,或直接掃描下面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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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根據您的身份進入不同平臺,以下以“當事人”操作平臺為例,點擊“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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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如您從未使用過該平臺,請先行輸入手機號、密碼、驗證碼、姓名、身份證號、拍攝本人面部視頻進行註冊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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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註冊認證完成後,進入“當事人平臺”,依次點擊“多元解紛”---“多元解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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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在閱讀完“一站式多元解紛方式選擇告知書”後,可選擇“申請調解”或“起訴立案”,點擊“申請調解”後會展示“當事人申請調解須知”,閱讀後點擊“我已認真閱讀並同意上述條款”,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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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進入申請調解頁面後如實填寫申請類型、申請人姓名、手機號碼、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進入多元解紛後選擇“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三類調解中的調解組織後,填寫具體調解糾紛類型中的“糾紛類型、糾紛發生地、調解機構”,申請人信息中的“當事人類型、姓名、國籍、民族、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完成所有材料上傳後點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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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所有材料提交後,會生成調解案號並顯示案件狀態,當事人可從移動微法院平臺再次進入“多元解紛”,查詢“我的調解”,等待相關調解組織通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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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在微信“搜索”中點擊“小程序”輸入並搜索“上海移動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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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點擊進入上海移動微法院主頁,如您第一次使用“上海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請點擊“未認證”並按照提示進行身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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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完成認證登錄後,點擊第一項“地方特色”,進入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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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後續所有步驟同第一種網上調解方式即“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立案方式的第五、六、七、八步。


02 網頁版


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網:www.hshfy.sh.cn


第一步:通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網(www.hshfy.sh.cn)進入“上海移動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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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進入“上海移動微法院”後選擇“當事人”界面,進入“多元解紛”界面,選擇“多元解紛”,之後操作同第一種網上立案方式即“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立案方式的第五、六、七、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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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一網通辦”:zwdt.sh.gov.cn


第一步:使用上海“一網通辦”(zwdt.sh.gov.cn)進入“訴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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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點擊飄窗“上海移動微法院”進入,登錄上海移動微法院平臺後,之後操作同第一種網上立案方式即“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立案方式的第五、六、七、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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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一站式多元解紛方式選擇告知書》


一站式多元解紛方式選擇告知書


當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包括和解、調解、仲裁、公證、行政複議、行政裁決、訴訟等多種糾紛解決方式在內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當事人發生糾紛後,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便捷、最適合、最經濟的糾紛解決方式。除了訴訟外,當事人可以先行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尤其是對一些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簡單糾紛、倫理性或人身關係較強的鄰里、婚姻家庭等糾紛以及小額債務、勞動爭議、交通事故賠償、醫療、物業、消費者權益等適宜調解的糾紛,當事人可以選擇申請法院外的人民調解組織或者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調解,即使調解不成,當事人還可以向法院起訴來解決糾紛。如果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訴前委派調解組織調解或訴中委託調解組織調解,或者由人民法院專職調解員進行調解。


1.什麼是調解?


調解是在第三方主持和協助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通過疏導、勸說等方式,促使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消除解決糾紛的活動。


2.調解有哪些優點?


(1)自願協商。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充分自由地與對方協商溝通,如果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調解中受到侵害的,可以隨時提出終止調解的申請。


(2)節約時間。調解成功的無需再進入複雜的訴訟程序, 從而經濟、便捷、高效、和諧地解決糾紛。


(3)風險降低。調解可以心平氣和地就問題進行協商,有利於促使當事人對調解協議的及時履行,能夠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儘快實現,減少當事人的訴訟風險。


(4)效力確定。調解達成的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自覺履行。當事人還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對於有些案件,當事人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一方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據此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5)保密性強。調解不像法院公開庭審有旁聽人員,過程保密性強。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釋[2013]26號)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佈,但以調解方式結案的除外。因此當事人選擇調解,調解結案文書無需在互聯網公佈,結果保密性強。


(6)不收費或低收費。根據《人民調解法》第四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即使有些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收取適當費用,也比法院案件受理費要低很多。且訴前調解成功的,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撤訴,如裁定準予撤訴的,免收案件受理費。訴前調解成功的,當事人請求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的案件,訴訟標的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免收案件受理費;訴訟標的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案件受理費按不高於規定標準的1/4收取。此外,法院訴中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調解成功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解紛方式選擇建議


鑑於調解具有以上諸多優點,在發生糾紛後,建議您優先選擇調解。


附件二:《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當事人申請調解須知》


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當事人申請調解須知


歡迎使用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為您提供的當事人申請調解服務,操作前請認真閱讀以下提示:


1.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是對內與全市法院立案、審判、執行、信訪等信息系統、對外與全市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調解組織全面對接、互聯互通,實現案件信息、調解信息等數據共享、實時交互,集在線申請調解、在線起訴立案、在線委派調解、在線委託調解、在線音視頻調解、在線司法確認、節點信息推送、在線智能問答等多種服務於一體的一網通調、一網解紛平臺。


2.當事人通過本平臺申請調解,可以直接與調解組織進行在線互動溝通,省卻往返調解組織辦理調解手續的不便。調解不成起訴立案的,已經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將自動帶入本平臺網上立案界面,無需重複填寫和提交,儘量方便當事人。


3.當事人申請調解,填寫好相應的申請調解信息,並上傳相應的材料後,本平臺直接將申請信息對接推送至法院外的相應調解組織,調解組織審核決定是否受理,申請調解被受理後,將由相應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4.當事人在線提交調解申請後,調解組織應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是否受理。根據在線提交的相關材料無法確認是否應當受理的,調解組織應當告知申請人攜帶相應材料至調解組織當面核實,決定是否受理。


5.當事人可以通過本平臺為本人申請調解,也可以為他人申請調解。為他人申請調解的,應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在線上傳相應的代理人身份信息材料和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6.在線提交的申請調解材料應當完整清晰,符合格式要求。申請調解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申請人應對填寫信息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7.當事人在線填寫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於調解組織調解、法院一審、二審、再審審查、執行程序。如果送達地址有變更,應當及時向調解組織或人民法院書面告知變更後的送達地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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