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上门鉴定解民忧 创新司法便民新举措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亲自上门来,我爷爷这身体,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带他去做鉴定。”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带着厦门市某医院的鉴定专家,特地来到黄某的家里,为其爷爷老黄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这是沙县法院首次安排鉴定机构到当事人家里进行鉴定。

  2019年1月21日下午,老黄在自家小区行走时,被一辆正在倒车的轻型厢式货车撞倒,经诊断,老黄头部、腰部、腿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认定,在该起事故中,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住院治疗66天后,老黄一直持续精神障碍,无法站立,无法自主进食,大小便失禁,需要人员全天候不间断护理。

  2019年9月,事故发生后,老黄的家人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鉴定后,诉至沙县法院,后因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服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考虑到老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主动与该鉴定机构进行沟通,为老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

  3月20日,沙县法院法官带着鉴定专家驱车前往老黄家中,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与鉴定。临走前,老黄的家人握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为沙县法院暖心、便民的司法服务点赞。

  沙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司法便民新举措,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通过预约服务、上门诊断等方式,为伤残严重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上门服务,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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