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0月14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局第八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含人民幣7億元)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品種包括但不限於結構性存款、保本型理財產品及大額存單等。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19年10月16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關於調整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品種的公告》。

現將2020年3月份公司進行現金管理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月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公司與珠海華潤銀行珠海分行、興業銀行珠海分行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本期購買的產品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且流動性好。雖然投資產品經過嚴格的評估,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主要面臨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等投資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擬採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產品投向和進展情況,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內控審計部負責對現金管理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

(3)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同時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回報。

四、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個月累計使用部分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產品尚未到期的金額為人民幣48,500萬元(含本次購買金額),未超過公司董事局的授權額度。具體情況如下:

五、備查文件

1、珠海華潤銀行公司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

2、興業銀行企業金融結構性存款協議。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3月3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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