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检察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3月30日,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抓紧抓实抓好会议精神落实,从五个方面对全年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压实工作责任,统一思想统筹推进工作。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张为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沈阳市检察机关“助防控保稳定促发展”工作意见,确保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扎实实做好检察业务工作。全院以继续保持“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全年工作目标,制定《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二〇二〇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全年检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汇报会议精神及本院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各方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服从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检察履职担当。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继续完善检企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所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由主管检察长牵头承办,一律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按照规定时限如期完成任务。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认真做好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参评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暖。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农村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延伸,在精准有力指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重视开展好自行补充侦查。

实践“四大检察”,全面提升检察业务质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确保实现每月和全年的适用比率稳定在70%以上的目标。在总结好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坚持数量、质量并重。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做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案源渠道,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办好“4+1”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扩展新领域案件。

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提升队伍司法能力。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为目标,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高检院检察官考评办法和《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充分用好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棒,把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传导到部门,压实到个人,促进每名检察官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案—件比”的执法理念,提高每名检察官的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制定青年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着力培养优秀办案人和调研宣传骨干。坚持“普训式大讲堂”与“专业化微培训”相结合,坚持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模式,将“于洪检察大讲堂”作出新特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检务督察,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深化品质检察,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高质量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办公系统和大数据决策系统调试应用。加快对视频会议平台、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科技手段的建设应用。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保持与主流媒体的密切沟通,用好微信微博、公众号、检察外网等开放式平台,及时更新内容,推送检察信息,用心讲好于洪检察故事。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网上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于洪区检察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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