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3393 證券簡稱:新天然氣 公告編號:2020-005

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1884號)核准,本公司於2016年9月12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00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發行價格為人民幣26.6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1,066,4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銷佣金、發行手續費、律師費等發行費用共計43,956,875.08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1,022,443,124.92元。上述資金已於2016年9月6日全部到位,並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6年9月6日出具“眾環驗字(2016)080008號”驗資報告審驗。

2019年年初結餘72,735,666.88元,2019年7月收回前期閒置暫時補充流動資金80,000,000.00元,2019年度募投項目使用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資金21,878,180.07元,永久補流支出131,532,729.01元,利息收入676,017.20元,手續費支出775.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為0.00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公司和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西部證券”)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米東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石化支行、新疆天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東區支行於2016年9月22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於2017年12月27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簽訂的監管協議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募集資金專戶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要求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1、本年度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參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附表1)。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的情況。

3、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於2018年8月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8,0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於2019年7月31日公司已按承諾將實際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 8,000萬元募集資金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本年度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4、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本年度不存在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5、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1)公司2019年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將部分項目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結項米東區二期煤改氣及工業園氣化項目、阜康城市擴能及氣化九運街項目、五家渠城市燃氣擴能工程項目、天然氣總站二期項目,以及終止實施並結項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一鎮兩鄉”天然氣綜合利用工程項目、庫車縣鑫泰燃氣有限公司 CNG 綜合站項目,並將節餘募集資金(含本次擬結項或終止募投項目的節餘募集資金、歷年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產生的收益與利息收入扣減手續費淨額)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發展。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專戶餘額0.00元。公司原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開設的賬戶(60090078801300000084),於2019年9月27日辦理了註銷手續,餘款1,638.61元轉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城西兵團支行(707101040004535戶)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營業部(60090154700004066)。公司原在新疆天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東區支行開設的賬戶(807010012010113698408),於2019年9月26日辦理了註銷手續,餘款108,318,147.15元轉入新疆銀行烏魯木齊米東區支行(0801230000000479戶)、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城西兵團支行(707101040004535戶)、中國民生銀行烏魯木齊分行(611394204)和新疆天山農村商業商業銀行米東區支行(8072010001201100151802)。公司原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米東支行開設的賬戶(3002812129100225042),於2019年12月26日將餘款14,102,186.50元轉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城西兵團支行(707101040004535戶)和新疆銀行烏魯木齊米東區支行(0801230000000479戶)。公司原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石化支行開設的賬戶(108260737244),於2019年12月19日將餘款9,110,756.75元轉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城西兵團支行(707101040004535戶)和新疆銀行烏魯木齊米東區支行(0801230000000479戶)。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參見“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附表2)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能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鑑證,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認為:公司《關於公司募集資金2019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編制,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

七、保薦人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本公司保薦人認為,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和《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放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改變實施地點、超募資金使用等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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