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四十八:当代南亚、东南亚各国佛教2


佛教之四十八:当代南亚、东南亚各国佛教2

佛教之四十八:当代南亚、东南亚各国佛教2

⑤缅甸

缅甸的佛教徒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0%,僧侣有10万余,寺庙有2 万左右。由于持戒的程度不同,缅甸佛教分为以善法派为主的9 大宗派。


  缅甸于1948年获得独立,以吴努为总理的政府通过组建宗教事务部(1950),在宪法中强调佛教的特殊地位,建立全国性的佛教评议会(1951),迎请珍藏在斯里兰卡的佛牙到国内许多城市巡回展出(1950),耗资200 万美元在吉祥山兴建" 世界和平塔" 、大圣窟筹建筑,邀请各国2500名高僧举行" 第六次结集" 校勘律藏(1954),迎请珍藏于中国的佛牙到缅甸巡展(1955)等措施与活动,将缅甸的佛教复兴运动推向高潮。


  在吴努政府扶持下迅速发展的佛教界在1960年竞选时全力支持以吴努为代表的廉洁派,而重掌大权的吴努则于1961年向国会提出立佛教为国教的宪法修正案。然而这一明显的政教合一举措使吴努陷入比1958年更为严重的危机。1962年政变上台的奈温军政府采取严格的政教分离措施,取消佛教为国教的法令,停止国家给佛教的财政资助,禁止国家新闻媒介做宗教宣传。


  60年代中期之后,奈温军政府基于" 如果政府制定实施的政策得不到僧侣们的支持,那肯定是不会长久的" 认识,一方面逐渐与佛教界修好,另一方面坚持政教分离,规定僧侣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至1980年在仰光召开第二次全国佛教代表大会前后,僧侣界制定了一系列组织章程从而将宗教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政府方面动工兴建大圣塔,政府与僧侣的关系才有了实质性的改善。但在1988年苏貌军政府执政后,政府与佛教的关系再次陷入紧张状态。


  


⑥泰国

泰国于13世纪时成为" 清一色的上座部佛教国家" ,虽然在1932年形成了君主立宪体制,但700 年来佛教的国教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在由白、红、蓝3 色组成的国旗上,白色代表佛教;泰国采用佛教纪年,并规定每年3 月中旬为敬法节,6 月中旬为敬佛节,8 月中旬为敬僧节。在政教关系方面,佛教的僧伽组成与活动、人选和议案等都纳入国家教育部的管理和督导。在佛教内部则在中央、府、县、区4 级行政单位的层次上形成了僧伽议会、僧伽内阁和僧伽法庭的" 三权分立" 体系。60年代后改为僧王制,比丘按级别领取政府薪金,地方僧官向政府负责。


  50年代泰国佛教的发达与泰国王室的大力扶持密不可分,王室拥有自己的皇家佛寺并供养大批僧侣,每逢佛教节日国王全家必到佛寺膜拜布施、发愿祈福。1956年国王曾到母旺尼域寺出家15天,国王的姑母碧司迈.迪斯库尔公主一直担任泰国佛教协会主席和世佛联主席,公主的弟弟迪斯库尔亲王则是造诣颇深的佛教艺术考古学专家。


  王室与民间百姓在敬佛崇佛上相互呼应,形成一种经久不衰的社会风气,人们把成为一名僧人或家中有一男性出家为僧、做一名居士、出钱建造佛寺、朝拜佛陀圣地、服役佛寺、布施斋僧、斋日去寺供佛并遵守八戒、日常遵守五戒、在" 功德" 日为僧人施衣等看作人生追求。50年代普通家庭每年的宗教费用450-1400铢,国家的投入则高达千万铢(21铢=1 美元)。


  60年代泰国佛教进入所谓的宏法期,即与政府相互配合,在农村实施" 传法使计划" 和在少数民族中实施" 宏法计划"。传法使计划于1964年开始执行,主要任务是选派忠于佛教与国家的僧人,分成若干小组分赴各地,向村民讲解佛教教理," 劝人皈依五戒,乐于布施,热爱正法,抛却心理和精神的烦恼与压力"。1966年传法僧人数为1712人,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36600 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为26400 人,公共场所的受教人数为110 万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11万余人;1971年传法僧人数增至2105人,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22万余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近9 万人,公共场所的受教人数为234 万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约81万人。这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传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表明传法活动确实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


  于1965年开始实施的宏法计划,意在将山地少数民族纳入统一的佛教意识形态,强化其对泰王国的认同与忠诚。这一活动先后有数百名僧人参加,遍及30多个少数民族村落,其初始阶段成果较大,有5000人礼佛,800 人发愿。但从长期来看,其收效远不及传法使计划。至1971年,历时6 年的宏法计划共有249 名山地人受戒出家,这个数字与泰国少数民族共有的30多万人相比," 则是微不足道的" ,而且" 这些出家人的动机只是要去曼谷看一看" ,其中很多人过了几个月便还俗回家。


  在泰国本土佛教发扬光大的同时,泰国佛教在欧美的影响也日益增强,特别是1971年泰僧朝坤在英国萨里禅观中心发动改革,使西方人较易理解和接受佛教的观点,故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朝坤主张佛陀本人不是真理,而是指明了认识真理的道路,所谓真理即对人之" 能动存在状态" 的认识,将人从焦虑、躁动及"我" 的概念中解放出来而达到某种自由的境界。


  经过当代佛教复兴运动,泰国佛教的信徒现已达到全国总人口的95%,僧团现有28万个,寺院2.5 万座(平均每个乡有1 座寺院),佛塔有10万余。在以王室为首的贵族中盛行法宗派,比较注重经典,强调行解双优,戒律较严;在广大民间信徒中主要流行大宗派,特点是戒律较宽,允许僧人抽烟、嚼槟榔及接触金银钱财等。全国性的佛教组织主要有泰国佛教协会和泰国佛教青年会等。


  


⑦柬埔寨

南传佛教在柬埔寨占居统治地位已有500 多年的历史,当代柬埔寨的发展演变可以1975年为界分为前后二个阶段。


  柬埔寨的传统是男子无论家世身分,一生至少要出家1 次,时间最少要达到3 个月,否则难以在社会上立足。1947年柬埔寨宪法中将佛教定为国教,并规定负责选定国王的" 王位最高委员会" 的7 名成员中有3 人为各大宗派的僧王。1953年国内僧侣为3.7 万人,而当时政府军队才2 万人。


  1954年柬埔寨获得独立,西哈努克将国家与佛教比喻为民族前进的二个车轮,1959年开办西哈努克大学,1961年柬埔寨作为东道主在金边主办世佛联第6 届大会,1969年为出版110 卷的高棉文三藏举行全国性的隆重庆典,至1970年,柬埔寨共有僧侣65万余人,寺院3369所。


  1970-1975 年的朗诺政权时期,佛教界虽然受到利用、分化与胁迫等各方面的压力,但广大僧侣和信徒始终支持西哈努克。1975年之后的" 民主柬埔寨" 政府对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界采取过激行动,使僧侣和寺院所剩无几。


  1979年越南军队入侵,柬埔寨进入韩桑林、洪森政权时期,政府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修复2000余座寺院,但对佛教采取严格控制,加之越南佛教僧侣的渗透与" 越南化" 控制,引起广大佛教信徒的反感。1985年后洪森政府开始允许55岁以上的人出家,但课以重税;1988年后则为争取民众支持而向民族传统妥协,将佛教再次尊为国教,至1990年,国内僧侣达到6000人左右,寺院3000座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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