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限制高鐵出行,對追回欠款有什麼幫助?

財經奧迪特


目前有些老賴有錢不換,轉移資產,開著自己買的車,落別人名字的豪車。建議法院把老賴的駕駛證沒收!還完欠款再給老賴駕駛證。


士兵的


我認為:限制“老賴”乘坐高鐵出行,對追回欠款的作用微乎其微。理由是:

第一,限制“老賴”乘坐高鐵,但並沒有限制“老賴”乘坐動車一等座和普通火車軟臥以下所有坐次,老賴”不能乘坐高鐵,他可以退而求其次。所以,對“老賴出行影響並不是太大,除了人為增加和浪費“老賴”的出行時間,並對“老賴”有一定的羞辱作用,以及浪費高鐵資源之外,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第二,限制“老賴”乘坐高鐵,並沒有限制“老賴”開車出行,部分地區雖有限制“老賴”開自己的車上高速的規定外,也並沒有限制“老賴”乘坐家人或其他朋友、同事的車出行。不能乘坐高鐵,他仍然可以選擇開私家車出行。因此,限制“老賴”乘坐高鐵,除了更加增加“老賴”的出行成本,增加“老賴”的經濟負擔,浪費社會資源之外,似乎也作用不大。

因此,我認為:限制“老賴”乘坐高鐵,既浪費了“老賴”的時間,又增加了“老賴”的經濟負擔;既浪費了高鐵資源,也增加了社會成本。但對是否能夠有利於收回欠款,作用還真的不是太大。

既然限制“老賴”乘坐高鐵,對收回欠款作用不大,那我們是否可以考慮其他的懲罰措施,比如“老賴”入刑等。當然,這必須是針對真正有錢不還的真“老賴”。對那些因創業失敗,或因意外造成確實沒錢還債的人,國家要儘快出臺個人破產法來解決。

我們還可以借鑑國外一些比較好的經驗。據我瞭解,某西方國家對待“被執行人”的辦法很值得我們借鑑:他們由法院直接強制處理“被執行人”的一切財產用來還債,直到宣佈此人“破產”為此,一條龍到㡳,如果法院在處理此人財產時遭到阻攔,則直接將他送入監獄。所以,他們國家就根本沒有“失信被執行人”一說。

總之,“老賴”現在成了我們全社會的問題,這值得我們深思:為什麼中國有這麼多的“老賴”?“老賴”到底是怎麼形成的?為什麼“老賴”越懲越多?歡迎討論。


風流誤


老賴限制高鐵出行,對追回欠款有什麼幫助?

在每日講法看來,限制老賴乘坐高鐵,並不能直接對欠款的追回產生作用。

但畢竟限制了他的一項權利,無法乘坐高鐵,意味著給出行增加了很多不便。想要乘坐高鐵,必須得還錢才能解除限制。


什麼是老賴?

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老賴,是指欠別人的錢遲遲不還。法律意義上的老賴,是指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

截止2020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信息公開網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達到5753240個。

哪些人會成為法律上的老賴?

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

  • 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 違反限制消費令;
  • 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 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因此被執行人如果具有上述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是應當將其納入執行被執行人名單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通常為兩年。

情節嚴重或者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相應延長。


成為老賴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限制消費措施

  • 乘坐交通工具受到相應的限制;
  • 進入相應的場所,高消費受到限制;
  •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受到限制;
  •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受到限制;
  • 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
  • 旅遊、度假;
  • 子女就讀於高收費私立學校;
  •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理財產品;
  • 乘坐高鐵等。
(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
  • 向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等,在政府採購招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 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徵信系統中記錄;
  • 向有關工作單位,相關部門通報;
(三)其他懲戒措施
  • 執行天眼定位;
  • 強制設置失信彩鈴;
  • 對失信被執行人懸賞執行;
  • 拘傳、拘留、罰款;
  •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脫掉老賴的帽子?

  • 被執行人已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執行完畢;
  • 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且履行完畢;
  • 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
  •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沒有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沒有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
  • 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終止執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總結

老賴限制他的高鐵出行,對追回欠款肯定有幫助。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對老賴的懲戒不僅僅限於財產本身,更多的是對他的行為進行限制。

限制的目的是為了讓老賴寸步難行,在社會中無法正常生活,進而逼迫他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而乘坐高鐵,已經變成現代人的一種生活習慣。不管是出遠門旅遊還是辦公,都希望選擇乘坐便捷、舒適的交通工具。

因此對老賴的權利進行限制,讓老賴無法像正常人一樣生活,老賴自然會乖乖的還錢。


每日講法


其實各有各的難處,坐車限制我感覺是沒有必要的,

任何人不願意做老賴,揹負著老賴的罵名!

就像我,據實說話,2014年做的工地,承接兩棟回遷樓房裝飾裝修,工期加內外粉刷,不到一年,

時間到了,2015年,快到年底的關鍵時期,項目經理跑路了,

也是在我人生最關鍵的時刻,雪上加霜岳父又生病了,在醫院堅持三個月,實在耗費不起,加上病情嚴重!人也走了,錢也走了,

關鍵的,2015年,

我把我經營的幾年的店兌了,三臺車賣了,

去還所剩欠款,

我做的也算是對工人,對我的材料供應商們的一個交代,

是我最大決心!

欠賬還錢,天經地義!

可是有的確實實在拿不出來,原來賺著我錢的,供貨商,確實因為幾千塊錢,直接把我告上了法庭,

我這個老賴也是賭氣的,確實他這是落井下石!原來用貨量這麼大,還在賺我的錢

所以我寧願揹負,不願妥協做的老賴!

直到他自己怎麼起訴的,怎麼去撤訴,我才在法院門口給的欠款!

我做事就是這樣!

有,有錢不給的老賴,

有,有情有義的老賴,

人不是隻能看一時的,待到東山再起!

誰人不負!


阿超談百家


哈哈😄,我知道一個朋友,創業做傳媒,公司做媒體,因為有客戶拖欠費用,導致不能及時交付廣告場地費,拖了大半年被起訴,好像是年底左右,準備起訴客戶不料客戶答應付款,讓他去趟深圳,致歉付款並請客,於是朋友準備買高鐵票去,可是被拒了,原因就是老賴了不能買高鐵,南方地區高鐵是主流,飛機也不能買,於是給客戶打電話,客戶說你沒誠意,等過來再說,朋友倒一趟車換乘長途汽車趕過去了,原本一天時間走了兩天半,結果是客戶有事去了香港要年後再回來……過了年發了工資,法院查封,其他客戶因此拒絕再付尾款並且保留起訴違約,公司破產。目前人仍是老賴,在重慶擺攤養活一家六口人,本來也是小富之家。我想說的是時間對於一個創業者來說真的很寶貴,時間如果能夠善待創業者讓他們喘口氣,他們就能夠闖過難過,多數像我哥們一樣的創業勇士們不是死在戰場上……


安駿城城市會


我同學用我身份證做貸款,他和他叔叔擔保,他叔叔是老師,現在他不還,他叔叔起訴我還,還說他侄子死了!就這樣我成功的成為了老賴!不想漂白了,給自己孩子一個警鐘,不要相信什麼朋友同學,不是不幫,是不能過分的幫忙,這樣就會像爸爸一樣,連出遠門的機會都沒有!只能家門口打工,過一天是一天,已經沒有了理想和追求!因為實在不想去還這筆貸款,想想都想把他們叔侄兩個搞死!


徐州馬哥


限高鐵和飛機沒必要,現在坐高鐵和飛機簡直就是白菜價,但是限一等座和軟臥可以。最近推出的限駕令不錯,除非老賴是開營運車賺錢還債,要不然還風風光光的開私家車顯擺那就太氣人了。我個人是不希望封死老賴的路的,這隻會讓更多老賴有藉口不還錢。



星島恆迷


我國的法律思維邏輯,停留在復仇,和洩憤,這個倫理級別。大家可以討論下全球熱播的,廢除死刑這個法律議題。相信有所啟發。。。


文科老生


整天投石落井的這些人本身心態就是不正常,有一種當作“幸災樂禍,自我安慰”非常不正常。


HAOYU豪域


有個毛用!問世上有幾個人會手握大把銀子不還而寧願寸步難行呢!我有個朋友以前做資金生意的,現在破產了,雲貴那邊原來有欠他債務的,可限高又限飛的,討個債要二萬五千里長途跋涉的,還怎麼整?再往到底的說,總要給人把錢賺回來才有償還能力吧!總而言之現在法律體系內有些人制定的措施太一刀切,缺少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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