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月26日下午,萧县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祚利主持学习并讲话。

《规定》第四条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规定》在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张祚利指出,党组书记是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成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新使命、新职责。


(萧县民政局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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