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挂撤单恍骗投资者 首例虚假申报操纵股价案宣判

证券时报e公司讯,3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在线方式审理了一起“虚假申报型”操纵股价案。经一审判决,该案主犯唐某甲被判3年半刑期,这是全国首例因虚假报单、撤单获刑的案件。回溯案情,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间,唐某甲和唐某乙伙同唐某丙实际控制他人证券账户。不以成交为目的,对“华资实业”“京投银泰”“银基发展”等股票频繁申报、撤单或大额申报、撤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上海证券报)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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