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大家都懂
也知道酒駕、醉駕的危害
但仍有小夥伴心存僥倖心理
以為颳風下雨交警蜀黍就不查酒駕醉駕了?
這不,3月27日-29日
上週週末
交警蜀黍連著三天
繼續開展“颶風行動”專項整治
在這三天各轄區的不定點隨機檢查中
交警蜀黍們發現了一個吃腐乳“被醉駕”的司機
到底怎麼回事
咱們去現場看看
吃腐乳“被醉駕”?
3月28日20時20分許,天寧交警大隊民警在德安橋查獲蘇DF***6小型轎車駕駛員趙某,現場呼氣測試結果為89毫克/100毫升,竟然自稱是吃了腐乳所致。
這是真的嗎?
腐乳還有這能耐?
讓蜀黍想起
很久以前
網傳一顆荔枝也能導致酒駕的新聞
咱們先去看看
深圳交警曾做過實驗
▪ 吃下荔枝立即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測試,讀數為29mg/100ml,的確達到酒駕標準;
▪ 1分鐘後檢測結果降至8mg/100ml;
▪ 5分鐘後檢測結果為0mg/100ml。
針對其他傳說“吃完導致酒駕”的食物
也有相關測試
實驗結果顯示
酒精含量在5~10分鐘均回落
除此以外,酒精讀數與還與個人體質、荔枝吃得快慢有關,而且吃完荔枝過一段時間或立即漱口再進行酒精測試,
“酒駕”狀態就輕易解除了。那趙某真的是吃了腐乳導致醉駕的嗎?
即使趙某邊吃腐乳邊開車
停車後立馬進行酒精測試
也不可能達到醉駕的標準
也就是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80mg/100mL
即使吃了一斤的腐乳
都不可能達到這個數值
還想冤枉腐乳
腐乳說:這個鍋我不背
目前,趙某因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除此以外,
交警蜀黍還在路面抓到了這些“醉貓”
3月27日19時41分許,溧陽交警大隊崑崙中隊民警在溧陽市肇莊路查酒,查獲史某,經酒精檢測儀檢測達8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非運營機動車的情節。
3月28日20時10分許,錢某涉嫌酒後駕駛蘇D3***P小型轎車,在麗華北路朝陽橋,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現場呼氣測試結果為15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遂帶其至常州一院提取血樣檢測,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3月27日20時06分許,孔某涉嫌酒後駕駛蘇DX***5小型轎車,在華青路,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現場呼氣測試結果為73毫克/100毫升,涉嫌飲酒酒後駕駛機動車。
3月27日20時19分許,吳某涉嫌酒後駕駛皖RP***2小型轎車,在華青路,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現場呼氣測試結果為
39毫克/100毫升,涉嫌飲酒酒後駕駛機動車。3月29日20時26分,夏某涉嫌酒後駕駛蘇D7***3小型轎車,在麗華北路朝陽橋,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現場呼氣測試結果為72毫克/100毫升,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後,蜀黍再次強調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常州交警全面開展“颶風行動”
將持續嚴查嚴處酒駕醉駕
為復工復產創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酒駕成本高、千萬別嘗試
畢竟世上沒有後悔藥
請別抱有僥倖心理
牢記酒後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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