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运营商套餐混乱,私自开通服务难退订,维权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刚刚充了手机话费,怎么又不够了?”

“这个月的话费怎么又被扣了这么多?”

某天,家中长辈收到话费余额不足的短信,经查询发现多了项“视频彩铃”服务。

近期,有网友也无意发现被多扣费用,查询才知被办理了付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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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友在淘宝的移动官方店中提问,自动充值被绑定视频会员怎么办?

经询问,非本人开通,月度账单也从未写出该项扣费。尽量减少出门,网络通信、电话联络多了,不小心话费就不够了。可能是运营商偷偷在背后“搞鬼”。


操作繁琐,查询不便

曾经,运营商发送短信通知用户,将月度账单送至手机邮箱。此外,用户还可以拨打运营商热线或在手机、线下营业厅查询。经大量用户投诉,运营商被逼改革,主动发送月度账单至用户手机。

手机营业厅的完善很大程度方便了用户,线上就能查询话费、办理服务等。但部分人仍会觉得操作复杂。如查询“历史账单”和“已办理业务”,需打开手机应用,或在运营商的微信公众号进入线上营业厅,多个操作步骤后,才在较隐蔽的角落找到板块。对本就不太擅长使用智能手机的长辈们,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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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图片

隐蔽扣费金额小,难发现

如果话费金额变动不大,用户一般不会再自主查询账单核对。用户的这一“偷懒”举动让运营商有机可乘。这些扣费项目通常在每月10元以内,用户很难察觉话费金额变动。长年累月,将会是笔不少的支出。

用户几乎不会使用这些服务,很难发现。

移动近期推出的“视频彩铃”为例。即他人拨打机主电话,在等待时,会看到运营商播放的视频。如果对方没有提醒,本机看不到,对方看到也可能认为是机主订购的。

播放的是公益防疫视频,本意是好的,却要收费。


未经用户同意,私自开通业务

更令人吃惊的是,业务员为了完成业绩要求,偷偷为客户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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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自央视《焦点访谈》节目视频

人民网曾报道,“网友发现被绑定名为“车友助理”的服务业务,但本人对此毫无印象。工作人员告知,该业务通过电话营销的形式办理,并表示有通话记录证明,该用户是自愿办理。用户随后向工作人员索要电话录音,却被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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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案例

此外,某移动客服曾说:“短信内容已经明确说明了,您要不参与的话可以回复否的,您没有回复否的话就代表您同意了。”

实际上,用户即没有接到电话,也没有向运营商回复过短信开通。微信等手机APP上更是没有相关办理记录。

再来看套餐资费,说明混乱,叫人看不明白。

同一个服务或套餐,不同的客服、不同的页面却有不同的说法。

第一次拨打10086热线咨询。客服称“视频彩铃”每月先扣6元再赠送6元,相当免费。历史账单的数据也符合客服的说法。客服还称一直赠送到今年9月,共一年,赠送完毕即可退订。

约一周后,因没有显示话费赠送,再次拨打热线。客服则称赠送期为6个月,已经赠送完毕,需要扣费。

前后说法矛盾,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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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约:“订购业务,即表示认同相关规则公告,包括对规则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变更等”。

已办理套餐页面,一项显示每月6元,一项0元。关于赠送的月份、金额等,视频彩铃套餐的详情页,并没有做任何说明。其他的营销页面,也难见其踪影。在未办理的则显示前2月1元/月,第3月起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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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页面费用不同

套餐生效容易,退订难

尝试按官方退订规则自己办理退订,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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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订失败

热线与营业厅相互推卸,均称不能办理业务

前往营业厅咨询,工作人员称存在优惠绑定期,不能退订,需要拨打服务热线咨询。打热线,客服则称要预约前往营业厅办理,不能当天办理。预约时才说需交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按营业厅标准。

再次去营业厅,客服说交违约金后方可退订,按热线派送处理单的正常流程办理。坚持不是本人订购的,但毕竟没有记录,很难说明是不是自己订购的。客服不理会,一直称“系统原因”不能退订。

再次拨打电话,称48小时后回复。既然不能退订,那就只好当面拨打12345热线投诉了。就在手机上输完号码,手指距离手机拨号键几公分处,快要按下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营业厅当场喊停,向上级反馈情况申请退订。可能因为不够权限,还是因为系统不能办理。后面营业厅方面回应,4月的月租扣费日将能取消退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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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最长的套路是移动的套路

工作人员不回应客户需求,一直拖延,使用“缓兵计”。不仅退订所需支付的费用比扣费还要多,还和客户玩文字游戏,混淆“手续费”和“违约金”两个不同概念。一点点挤牙膏地说话,不一次性说完。

为了留住客户,运营商一直回电反馈会向上级反映,但一直不给予是否能直接退订的答案。最后一次拨打热线,客服直接说如果月租日系统不能退订成功,只能扣费,只是“试一试”。

部分用户可能因为维权意识薄弱,不知向谁投诉,或是因为维权需要花费较大的时间精力和成本,而不了了之。

没有二次确认,退订却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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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条款,运营商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工信部制定的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需二次订购的条例,还涉嫌欺诈等行为。

为了利益,运营商不担当责任,反而不断推卸责任,不惜以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为代价,损害自身的声誉。这是种短视。

作为消费者,面对违法违规、不接受沟通协商的经营者,必要时态度需强硬,选择合适的渠道投诉。

根据网友的教程,在电脑打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网站https://dxss.miit.gov.cn/,或微信公众号(工信部12300),直接投诉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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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页面

简要说明事情经过,运营商那些做法违反的条例,最后是诉求。可以按照下面的模板自由发挥,最多可写1000字。

本人手机号xxx于x月多了xx服务,非本人自主办理,已经与通信运营商沟通退订数次,均被“系统原因”的理由拒绝。

X月X日前往XX营业厅/拨打客服电话请求办理...业务,希望办理……服务,均被告知因为系统原因拒绝为提供办理。

根据2006年9月30日信息产业部下发的《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部清〔2006〕630号)通知的第二条,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请求工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对XX(归属地)分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协助办理……业务。谢谢。

投诉的第二天,运营商即打电话告知退订成功,并返还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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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

虽然这件事解决了,还是耗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但能捍卫个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为大家提供些许警示,还是值得的。

利字当头,维护自身消费权益,靠商人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必要时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最后分享关于消费的一点小建议:

3.不要贪心,不要贪心。虽然这事警方说了无数遍,还是有人上当。永远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馅饼”。

虽然“315晚会”因为疫情推迟,但相关企业还是会得到应有处罚。正义可能会来迟,但不会缺席。

1.看清商品和服务的相关条约

购买商品或某项服务,一定要擦亮双眼,看清相关条约,了解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特别是网购和虚拟服务,更要细心警惕。中老年朋友们,对不熟悉的商品或服务,一定最好向对此熟悉的儿女或亲人好友求助,相信他们是你们坚实的后盾。

2.务必向商家索取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留

如纸质票据、网上与客服的截图、线下咨询的录音录像等,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

有了证据,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自身的权益。网购商品也可以录制下开箱视频。

3.12315和媒体曝光维权

与商家沟通无果,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电话或登录网站,说明情况进行维权。此途径最直接有效。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

针对有背景、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祝大家都有愉快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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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法律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574号):

“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免费试用的方式进行业务推广的,应明确告知用户使用和取消该试用业务的方法。免费试用期满用户未就使用该业务提出申请或者予以明确确认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该项业务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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