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收取經銷商預付款25.162萬元後,將其中21萬元用於還債,之後竟還攜剩餘錢款逃匿

●虞某作為車行總代理期間,收取經銷商預付款25.162萬元後,將其中21萬元用於還債,之後攜剩餘錢款逃匿。近日,浦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虞某提起公訴,虞某被浦城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楊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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