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酒駕套牌奔馳,假裝路人“探”執法,被記26分,罰款3100元


邯鄲:酒駕套牌奔馳,假裝路人“探”執法,被記26分,罰款3100元

一男子酒後駕駛機動車,遭遇邯鄲交巡警支隊查酒駕,事先把車輛停到別處,多次上前探尋民警執法結束時間,引起民警的警惕,最終查獲男子涉嫌多項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被累計處以26分,罰款3050元的處罰。

邯鄲:酒駕套牌奔馳,假裝路人“探”執法,被記26分,罰款3100元

3月24日晚23時許,邯鄲交巡警叢臺一大隊民警在光明大街和聯紡路交叉口開展交通違法治理,看到檢查點東300米處一輛銀灰色奔馳車停靠在聯紡路北。

沒有多久,從車上下來一穿藍色上衣的男子至檢查點,觀看民警執法一陣子轉身而走,一小時後重返而回,上前與民警交談,詢問執法撤離時間,民警對男子異常行為引起了警惕,佯裝說準備收拾撤離。男子遂轉身向停靠車輛走去。民警斷定這個男子有問題,果不其然,一會兒工夫,男子駕駛著奔馳車而來,當行駛至檢查點時,民警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對方不但不停車,反而加速闖卡逃竄,行駛至光明大街右轉進入蘇曹電廠街,由於電廠街狹窄,路兩側停靠車輛多,無法通過,男子只得停在路邊。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住,對其例行檢查。

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時,對方以沒帶、記不住證件號為由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無意中從他車上找到一個出入證,查詢到其駕駛證信息,發現他懸掛的車輛號牌為粵BF####為假牌,真號牌為湘MG####。這時對方才承認,他姓袁,行駛證、駕駛證都未攜帶。民警聞到袁某身上散發出酒味,遂讓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顯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2mg,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袁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對其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對其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各處以駕駛證記1分、罰款5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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