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紅山區:鼓勵公益捐贈,凝聚戰“疫”合力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中,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涉及6稅2費4項政策,今天的系列解讀《暖心“硬核”政策知多少》我們就來關注一下這方面的內容。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的要求:

赤峰市紅山區:鼓勵公益捐贈,凝聚戰“疫”合力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適度擴大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全媒體記者: 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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