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下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通過遠程庭審方式對兩起利用疫情虛假散佈出售口罩信息的詐騙案進行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均當庭宣判。
被告人劉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榮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1、案 例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考慮其具有坦白情節,故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責令被告人劉某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2、案 例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榮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考慮其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榮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榮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來源|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文字:胡明冬
閱讀更多 上海高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