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甘井法庭:“兄弟情”賽蜂蜜甜

3月27日,合陽法院甘井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曾經怒目相對的好友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雷某與被告聶某同住一個鄉鎮,雷某在鎮上經營一小飯店,聶某在鎮上養蜂,聶某經常去雷某飯店吃飯,一來二住,二人交情甚好。2019年9月13日,聶某因償還支付寶花唄透支款,向原告借款500元,並承諾隨後返還。但事後雷某多次催要,聶某卻聲稱已向雷某償還了500元現金。為此,兩人言語不和甚至大打出手,朋友多次調和也無濟於事。2020年3月23日,雷某將聶某訴至法院。

承辦人與雷某溝通時,雷某表示自己並非執著於500元,只是聶某處理事情的態度和方式令人氣憤。聶某在接到法庭的電話通知時,仍堅持自己已向雷某還款,拒絕到庭應訴。承辦人意識到原、被告之間借款錢數雖小,但要徹底解決兩人之間的矛盾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承辦人遂驅車前往聶某所在村莊,與其面對面溝通,向其出示原告提供的轉賬記錄,並從情理與法理兩方面做思想工作,希望聶某能換位思考,及時返還借款,不必因500元失掉自己的信譽。經承辦人一再耐心調解,最終聶某同意償還借款,但提出最近因疫情經濟拮据,願意拿出現有的兩瓶蜂蜜折抵為還款。承辦人當即將調解意見告知雷某,雷某欣然答應。聶某亦向雷某表達了歉意,二人冰釋前嫌,還約定待疫情過後到雷某飯店再敘兄弟情。3月27日,承辦人將兩瓶蜂蜜送至雷某處後,雷某當即撤回起訴。

近年來,甘井法庭在審判工作中,始終把“案結事了人和”作為最終目標,堅持法、情、理相兼顧,把調解貫穿於審判工作的始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轄區人民群眾的一致肯定和讚揚。(方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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