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丧改革!邢台三地全民遗体必须火化…

清河县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推行殡葬改革,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认真遵守执行殡葬法规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给子孙后代创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殡葬改革的精神,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 自10 月1日起,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遗体都必须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得再装棺土葬。

一、提倡厚养薄葬。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风尚。老人在世时,提倡子女要尽好赡养义务,多在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时,提倡丧事从简、文明祭祀,自觉做到孝敬在平时、办丧重节俭。丧事活动提倡“当日葬”,原则上不超过3天。改革守孝模式,鼓励以“黑袖纱、白花”新式戴孝,节约殡葬不必要支出,推进文明守孝、文明戴孝。

二、实施全民惠葬。 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民惠葬政策,凡是具有清河户籍的居民,在清河县去世后所涉及的遗体运送费、火化费、骨灰寄存等费用全部免费,骨灰实行集中存放或在各级公益性公墓安葬。10月1日前,自觉带头实行火化的普通群众(农民)家庭,每个事主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倡导公墓安葬。从今年开始,我县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各乡镇和县城周边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尽快实现全县居民丧葬需求基本全覆盖。建成前,逝者家属可将骨灰暂时存放于县骨灰堂,待镇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建成后,可以按区域规划就近安葬到公益性公墓或存放骨灰堂。原有散葬坟墓按所辖区域迁入公益性公墓且恢复耕地性质的,免费提供安葬墓位。

四、自觉文明祭祀。 倡导绿色祭祀新风,鼓励群众在传统祭祀日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破除雇用吹唱班、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散撒纸钱等陈规陋习,提倡献花寄哀思,鞠躬敬故人。丧葬和祭扫活动中,要少焚烧或不焚烧纸扎等丧葬用品,既能减少火灾隐患,又有助于保护环境,让祭奠更环保、更安全。

五、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对不按规定进行火化、私自置棺土葬等行为进行举报,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同一违规行为的,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

希望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破除丧葬陋习,倡树殡葬新风,关心、理解、支持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2020年3月26日

威县民政局

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倡议书

广大干部群众: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殡葬改革的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自4月15日起,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必须实行火化。自10 月1日起,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遗体都必须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得再装棺土葬。为进一步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实行生态节地安葬、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特向全县干部群众倡议如下:

一、推行绿色殡葬,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绿色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亲人亡故后实行火化,坚决抵制偷葬私埋、骨灰装棺再葬、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充分发挥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

二、文明节俭治丧,倡导时代新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倡导文明殡葬为己任,自觉树立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焚香烧纸、沿街游丧、抛洒冥币等;自觉抵制殡葬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支持推行丧事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摈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

三、文明低碳祭扫,传承优秀文化。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拜陋俗,大力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四、深化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宣传、主动参与殡葬改革,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不纵容、不包庇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殡葬改革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殡葬陋习、实行厚养薄葬,推行移风易俗、倡导丧事简办,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深化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0年3月27日

巨鹿县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将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民遗体火化,火化后不得再装棺土葬。推行殡葬改革,树立厚养薄葬、丧事简办、节地生态安葬新风,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改革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是功在当代利于千秋的大事。当前,县委、县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开展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推动殡改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风尚。老人在世时晚辈多关心,提倡子女要尽好赡养义务,多在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时,提倡简办丧事、文明祭祀,死后不搞假孝敬,做到孝敬在平时。丧事活动提倡“当日葬”,原则上不超过3天。改革守孝模式,鼓励以“黑袖纱、白花”新式戴孝,节约殡葬不必要支出,推进文明守孝、文明戴孝。

二、实施全民惠葬,倡导公墓安葬。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民惠葬政策,凡是具有巨鹿户籍的居民,在巨鹿县去世后所涉及的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等费用全部免费,骨灰实行集中存放或在各级公益性公墓安葬。10月1日前,自觉带头实行火化的普通群众(农民)家庭,每个事主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

从今年开始,我县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各乡镇和县城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尽快实现全县居民丧葬需求基本全覆盖。建成前,逝者家属可将骨灰暂时存放于县骨灰堂,待镇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建成后,可以按区域规划就近安葬到公益性公墓或存放骨灰堂。

三、树立文明健康文明祭祀新风。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祭扫方式。鼓励群众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破除雇用吹唱班、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散撒纸钱等陈规陋习。丧葬和祭扫活动中,要少焚烧或不焚烧纸扎等丧葬用品,既能减少火灾隐患,又有助于保护环境,让祭奠更环保、更安全。

四、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县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拥护支持殡改工作。要以倡导宣传丧葬文明新风为己任,自觉遵守丧葬礼俗改革的新规定:在操办直属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丧葬行为,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丧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带头推进绿色节地生态新式葬法。

五、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对不按规定进行火化、私自置棺土葬等行为进行举报,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同一违规行为的,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

希望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破除丧葬陋习,倡树殡葬新风,关心、理解、支持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巨鹿县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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