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晉中市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3月30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對晉中市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和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介紹,本月17日,榆社縣焦紅寺村村民楊某斌等5人在村周圍祭拜時燃放炮竹,不慎引燃周邊枯草,由於風力太大撲救不及,火借風勢迅速失控,後經消防部門7天7夜的緊張撲救,明火全部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後經調查,公安部門將楊某斌、張某國等5名涉案人員控制。省公安廳副廳長張立剛介紹:“楊某斌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因涉嫌失火罪於3月22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張某國、張某華等因提供虛假證言被處於行政拘留10日,被處罰款500元”。

本月19日,五臺山風景區停車場附近山林發生火情,火勢迅速蔓延,經過近40個小時的奮力撲救將明火全部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查,起火原因為犯罪嫌疑人梁某華私拉電線,導致斷口處漏電,持續產生熱量進而引燃周圍可燃物,導致蔓延發生火災。省公安廳副廳長張立剛介紹:“犯罪嫌疑人梁某華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涉嫌失火罪於3月25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張立剛表示,目前我省已經進入森林火災易發、高發期,堅決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對違法用火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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