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鼎城:裝修鬧糾紛 法院止紛爭

常德鼎城:裝修鬧糾紛 法院止紛爭

買了新房裝修本來是一件好事,可卻因為材料色差引發矛盾,雙方還動起了手,鬧上了法庭。近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

王先生在鼎城區某小區購買了一套新房,在裝修過程中找到何女士安裝大理石,雙方談妥了材料款及工資款,在裝修結束後,王先生一家驗收時發現大理石顏色有色差,故與何女士發生了口角,在雙方爭論推拉過程中,造成了何女士面部及頸部受傷,後經鼎城區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何女士頸部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何女士要求王先生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遭到了王先生拒絕,何女土因此將其告上了法庭。

承辦法官在瞭解事情經過後,為了使矛盾妥善解決,力圖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本案,通過分別給雙方做工作,最終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王先生當庭給何女士道歉,並賠償其損失2000元。

原被告均表示對調解結果很滿意,此案的成功調解不僅解決了二人的困擾和難題,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讓雙方握手言和,避免了更大的矛盾激化,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融媒體記者:易賽楠 通訊員:廖莉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