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口罩商家看过来 制售假口罩面临的商标侵权风险你知道吗

​疫情当下,一“罩”难求。不少黑心商贩打起了制售口罩的主意。很多制售者侥幸期许刑事责任够不上、普通民事责任又不“疼”的舒适区,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所谓“舒适区”其实隐藏着商标侵权高额索赔这头“巨兽”。今天我们邀请西城法院民四庭法官黄秋平、法官助理高天解读制售假口罩商标侵权风险那些事。

【法官说法】口罩商家看过来 制售假口罩面临的商标侵权风险你知道吗


【法官说法】口罩商家看过来 制售假口罩面临的商标侵权风险你知道吗



疫情当前,A紧急承包小作坊,生产“3M”、“飘安”假口罩,意图大发横财。殊不知无论是“3M”还是“飘安”,都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A的行为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即便生产工艺已经达到原厂水平,甚至曾经是原厂的代加工公司,也不可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口罩,否则极有可能面临侵权诉讼。

莫说不知情,售假仍有责

B在微信代购群中发布信息,声称有“3M”、“飘安”口罩销售,消费者收到货却发现口罩质量堪忧,经查实确实属于假冒口罩。B主张其也是被他人欺骗,对假货内幕并不知情。但是,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构成商标侵权。

制售假口罩,恐倾家荡产

很多人都知道,生产销售假货,可能面临消费者三倍或者十倍民事索赔,很多商家认为该风险相较于目前口罩的高额利润不过是九牛一毛,故仍然选择铤而走险。在商标诉讼领域,秉着“罚当其罪“的原则,生产行为作为侵权的源头,责任承担必然是最严厉的,需要对产、供、销链条上所有的侵权行为负责。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按照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以上均难以确定的,可以判决500万元以下的赔偿。疫情当前,口罩防控疫情的用途、假冒行为带来的传染风险等均是法官确定赔偿数额的因素,对大量制售假口罩的行为从重判赔、翻倍判赔,甚至顶格判赔,都存在可能。

当然,无辜的销售者赔偿责任有得“商量”。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处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以“不知道”和“证明合法取得、说明提供者”为前提。如果商家进货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产品外观明显与正品不符,“不知道”的抗辩难以成立。而“证明合法取得、说明提供者”要求商家能够提供盖章的进货单、发票、合同等证据,足以指向商家的上游供货方。

生产制作需授权,销售来源要合规,商家切忌在疫情之中铤而走险,否则真有可能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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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黄秋平 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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