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发电影电视剧片段视频,怎么知道哪些作品没有版权可以搬运?

先驱


1.是别人辛劳的结晶,都会存在各种版权的问题,所以你应该时刻记住,你剪辑的任何片段都有可能被扣上侵权罪名。

2.当然,你不是特别火特别有名气,版权方是不会注意你的,你的作为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该电影或电视剧带来一定的曝光度,增加收视率,他们也会默许。如果特别有名,你的收益让人眼红,那就会有很多种可能性了。

3.貌似版权是有一定年限的,还有以前老式片子在这方面并不是很严格,所以你可以选择老电影或者已经过了年限之外的电影。

4.混剪片段,加上自己配音配乐,或者通过短视频的方式简介电影都可以,这样不存在侵权。可以在微博里搜索谷阿莫,特别有名,他的电影剪辑做的很好,点击量超高,不过也好像踩了一次雷,你百度了解一下,进行有效规避。



拇指窥电影


判定一件作品是否拥有版权,需要确定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即自己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并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作为版权保护。比如用相机随意抢拍的图片、一段足球比赛的纯录像,根本没有任何创造水准,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张简单的图片达不到申请专利的条件。如果你的图片达到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那么,别人除了合理使用情况外,其他的情况都属于侵权,无论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扩展资料:

在著作权许可合同中,有三种基本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

所谓“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所谓“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所谓“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杨哥说故事


一、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都是”抄袭别人的作品“。

二、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D影业


首先搬运他人的作品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尤其是用来获得利益,谋取收益都是会触犯法律的。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权人有以上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业余无线电火腿


想搬运的话,只要是可以缓存的或者可以下载的都可以的搬运的。如果有版权的是不会允许你缓存的。

另外我还要补充一下,首先我个人觉得我们在趣头条上发文章,发视频的首要目的不能先执着于怎么赚钱。

我们要把它当做可以耕耘的土地,既然是土地,那当然是先有播种才有收获呀。

看视频有没有版权而搬运是很不理智的做法。

我们要尽可能的做到原创。毕竟只有原创才能在自媒体这个领域走的更远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一城烟雨一层纱


当然也取决于原作者是否想要追究你责任。

客观来说如果原作者没有发现,也没啥问题。即使发现了,由于维权成本高也懒得追究你责任,最多给你发个私信喊你下架,然后你再替换成别的bgm就行了。

如果你强行要用,不愿意下架或替换,且你的项目(视频)影响范围小,就国内目前这个音乐版权环境而言,也基本拿你没辙,但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网友的指责舆论压力,对自己的名誉名声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除非你的视频真的是火到爆且有不错的收入,那么原作者肯会找到你要求赔偿损失。同时也说明这个时候的你所给的赔偿大于维权成本。

想了想还是匿名一下,因为我想讲一个我身边的真实例子。

朋友的一首音乐被侵权用在了各视频网站上,他也知道,但没有去追究这些视频作者的责任。

某省级电视台的某个栏目也使用了这首做背景音乐,当然是未经朋友的同意,构成侵权。当即追究责任,得到赔偿10W元。

1、前者维权成本高,维权道路难,维权人的精力也有限,即使真正去追究责任,网站可以推脱给up主,up主可能是转发、收集剪辑其他的up主的视频。即使找到了侵权的up主,最多也就发个道歉,然后下架了事。就算up主给了赔偿,那点钱对于维权成本和精力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2、而后者则不一样了,后者影响力大,且是一个正规的企业,在保存证据的情况下,还是很容易追究到责任。 不过当时的具体原因是电视台找的外包公司,然后外包公司用了盗版音乐。结果私下赔礼道歉补偿10w。

其实后者外包公司如果先购买版权,最多也就几千块。

那我们该怎么办?

1、(资金不足)

找一些免费、免版权音乐(法律保护著作权到作者死后50年)。自行百度一下应该能找到不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2、(资金充足)

购买音乐版权,这类一般是类似于京东、淘宝的“版权音乐销售平台”(音乐罐头厂商),且都是出售非独家授权。价格基本都是几百到几千不等。(为免打广告我就不列举了。具体哪些也自行百度吧。)


大自然的砖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
1.你想剪辑一些电视剧来发布,我建议您看一下抖音上某些博主剪辑的一些电视剧。但是他们所剪辑的电视剧仅仅是在抖音上发布的,并没有在西瓜视频上发布,因为涉及到版权问题,即使你剪辑好的电视剧没有进行二次创作,如配音和一些文字创作,那么在西瓜视频上也有可能通不过。您可以学习一下他们的剪辑技术,也可以在抖音上进行发布,如果一个视频火爆的话,能带来很大的粉丝量,他的流量比西瓜视频上要大得多。


2.如果您不想涉及到版权问题的话,您可以剪辑一些国外的视频,如韩国,泰国和日本,他们的一些电视剧。相比较而言,他们的版权问题就比较小,但是如果我们国家购买了他们电视剧的版权,那么你就不要发了,这也涉及到版权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99c9b883e2164baa87373cfe15d33424\

是Xiao刘呀


首先,我国版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作品是否登记,不影响作品版权的产生。所以,网络上很多的视频,只要作者未声明放弃版权,都是受版权保护的。

其次,抄袭问题。抄袭分为两种抄袭,一种是低级抄袭,就是大段地复制别人的作品;另一种是高级抄袭,会参考很多篇文章,创作出新作品。比如写一篇论文,参考两三篇肯定算抄袭;而如果参考十几二十篇文章,可能就是原创了。

第三,视频的版权比较复杂,属于电影作品或类似摄制电影作品即录像作品,版权属于制片人即投资人。与你引用对方视频的多少有关。


牛哥足体


当然也取决于原作者是否想要追究你责任。

客观来说如果原作者没有发现,也没啥问题。即使发现了,由于维权成本高也懒得追究你责任,最多给你发个私信喊你下架,然后你再替换成别的bgm就行了。

如果你强行要用,不愿意下架或替换,且你的项目(视频)影响范围小,就国内目前这个音乐版权环境而言,也基本拿你没辙,但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网友的指责舆论压力,对自己的名誉名声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除非你的视频真的是火到爆且有不错的收入,那么原作者肯会找到你要求赔偿损失。同时也说明这个时候的你所给的赔偿大于维权成本。

想了想还是匿名一下,因为我想讲一个我身边的真实例子。

朋友的一首音乐被侵权用在了各视频网站上,他也知道,但没有去追究这些视频作者的责任。

某省级电视台的某个栏目也使用了这首做背景音乐,当然是未经朋友的同意,构成侵权。当即追究责任,得到赔偿10W元。

1、前者维权成本高,维权道路难,维权人的精力也有限,即使真正去追究责任,网站可以推脱给up主,up主可能是转发、收集剪辑其他的up主的视频。即使找到了侵权的up主,最多也就发个道歉,然后下架了事。就算up主给了赔偿,那点钱对于维权成本和精力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2、而后者则不一样了,后者影响力大,且是一个正规的企业,在保存证据的情况下,还是很容易追究到责任。 不过当时的具体原因是电视台找的外包公司,然后外包公司用了盗版音乐。结果私下赔礼道歉补偿10w。

其实后者外包公司如果先购买版权,最多也就几千块。

那我们该怎么办?

1、(资金不足)

找一些免费、免版权音乐(法律保护著作权到作者死后50年)。自行百度一下应该能找到不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2、(资金充足)

购买音乐版权,这类一般是类似于京东、淘宝的“版权音乐销售平台”(音乐罐头厂商),且都是出售非独家授权。价格基本都是几百到几千不等。(为免打广告我就不列举了。具体哪些也自行百度吧。)


搞怪小谢


最好不要去搬运别人的,可以去平台搜索自己想要的剧,剪辑,利用APP再进行二次创作,加入音乐,文字,或者自己解说因素,就可以了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