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开展春季行车安全教育

3月25日,莲湖检察院办公室安排,院车管人员对全体驾驶人员进行春季行车安全检查教育,对春季车辆易出现的故障和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驾驶人员对春季如何安全驾驶车辆有了进一步认识。

入春后天气渐暖,驾驶人员在行车途中易犯困诱发交通事故。车管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集中深入的行车安全教育学习,一是讲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文件精神、职业道德,讲解汽车结构、性能、安全驾驶技术、应急处理技巧等。二是通过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借前车之鉴,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通过提问实际问题,促使驾驶员思考,进一步加深印象,增强教育与安全行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让每位驾驶员发表自己驾驶车辆的经验、教训和看法,是其他驾驶员在听取的过程中,产生共鸣的效果,广泛的汲取他人经验弥补自己的不足,提高我院驾驶员整体素质。四是组织全体驾驶员集中观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通过大量简易、易懂、直观的反面警示和正面教育,使驾驶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五是对安全驾驶、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先进驾驶员进行了表彰,对违法、违规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车管人员还要求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出车前,对所驾驶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工作,严禁“带病”车辆上路,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选择正确行驶路线。行车时,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控制车速、谨慎驾驶、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条例,杜绝事故隐患的发生,为该院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拟文: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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