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訂婚女方查出癌症後責任誰負?

平凡人879554151


這個標題很生硬,沒有明確女方的病是她本身就有?還是在未婚前同居造成的婦科或其它病因?未領證還不算夫妻,女方要冷靜,不要強勢斥責男方要如何如何?是自已的本來毛病的話?就不要找男方扯皮什麼的?憑男方的態度和良知。如果是和男方未婚同居造成的絕症?若男方主動陪你醫治!還盡力盡心盡了錢財?說明男方還是一個有擔當有品味之人?當然也不要太過去逼男方要如何承擔什麼什麼?現在醫學發達,病的起因時間和原因都會查得清楚!人要講道理,憑診斷書說話,男女情份是雙方你情我願,都希望對方幸福完美。出事了以後,是病又不是陷害兇殺?怎麼處理?一憑良知,二憑醫院診斷。


中明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女方自負。

一,你倆現在只是訂婚而不是結婚。訂婚不受法律的保護,只受道德的約束。

二,癌症的問題不是男方造成的,癌症是人本身的基因缺陷。所以從法律上來說,你完全可以不用負責此事。

從另一個層次上來講,假設男方現在放棄女方,也並不是十分值得譴責的事。因為你們不是夫妻關係,就不存在扶助義務。

如果你們訂婚前已經有過同居關係或者愛情長跑,從道德層面來說,就看男方自身的責任感和道德感了。也就是說看兩人的感情是否達到堅不可摧的地步。

如果兩個人很相愛,男方願意陪伴治療,並願意提供一定經濟支柱。那也只是男方自己內心的負疚感減輕,世人並不會因此而多麼誇讚他。女方也不一定就抱有感恩之心。說不定她和她的家人是法盲,還一致認為男方就該負這個責任。

男方如果覺得自己經濟實力可以,想出錢就可以出錢。如果覺得自己經濟實力差,建議你及時止損,給予心理安撫和照顧就行。

如果你是女方,我想告訴你,對於此刻的你,有著血緣的父母親戚才是第一時間應該幫助你的人。雖然說夫妻應該相互幫助,但你現在和男方還沒有那層法律的約束。你不要把他當成一個稻草。至於之前是否同居流產,那都是兩個人自己的選擇,並不是男方單方面所為。

這樣的話語雖然在女方耳中可能不中聽。但現實就是這樣。每個人都在苦苦的掙扎。父母都不想拼盡全力救你,就不要指望一個法律上沒有關係的人。如果你們是倉促相親訂婚的,那就更不可能。

我能理解生病的人拼命想活的心情。但如果說他自私,自己又何嘗不是自私地想拉垮一個人的生活來拯救自己?


葉千榆


剛訂完婚不是應該稱呼對方為未婚妻嗎?

把她稱呼為女方不就代表外人嗎?

責任當然是女方啊,遇人不淑,有眼無珠都走到訂婚這階段都沒有了解自己未來的丈夫,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後果

法律上男方沒任何義務但不妨礙我在道德上鄙視一下男方


關於蘭花


看到這個題目我很揪心,人生病或者不開心,都源於一個,濃,字。濃於情就會生出痴,濃於利就會生出貪,濃於名就會生出嗔,不開心的東西濃在心裡,就會淤成氣。

你在說氣話,感覺花錢落個人空,可是她能跟你定婚,證明你是她認定的伴侶,誰都不知道自己瞬間會怎樣轉折。

用心安慰,用情感化,不放棄,不嫌棄,要大氣,要大度的面不改色,繼續陪伴她求醫治療。

你不需要負錢的責任,量力而行,但要用行動證明人間有真情,世間有愛情!陪她演戲到曲終應該不難!


用戶加減乘除


看到這個提問的瞬間覺得很生氣,很悲涼。

深呼吸了幾口氣之後,靜下來給你回答。

不知道這是你真實的心理,還是詞不達意,但是我只就你這個字面意思來回答了。

能走到訂婚的情侶感情應該很穩定,大概一路走過來不短的時間。

在這個時候,女朋友查出患了癌症,正常人不是應該傷心難過,並且無比心疼女友,想著怎樣陪伴她,安慰她,治療她嗎?

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因為還沒結婚,不想揹負太多壓力很正常。

我不想道德綁架,但是如果想要離開,至少不是此時此刻吧。

剛剛得到壞的消息,就想著要查找誰應該對此負責?那漫長的歲月裡,難道只能同甘,一旦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想著怎麼逃跑嗎?

得了癌症,還想著追究是誰的責任?

還是第一次聽說得了病還要被追究責任?什麼責任,刑事還是民事的?要對你承擔精神損失嗎?

如果這真的是你想表達的意思,我想你女朋友患癌並不一定是壞事!

因為大多數的癌症都是可以治癒或者有一定治癒率的,不會就這麼突然離去。而通過這件事認清身邊人非良配,也未嘗不是因禍得福!

還是希望我理解錯誤,望你做個好人。



顏顏說


從法律層面講,誰也不對誰負責,痛心疾首的是,女方婚前查出癌症,誰聽了都不會無動於衷,而為她的不幸表示同情和憐憫。

癌症是什麼?癌症某種程度上講就是"死亡",而死亡對一個如花似玉的的青春少女來說,是多麼的殘忍和無情,一一讓人慾哭無淚。

你們從相識,相知和相愛,心心相印,一往情深走到今天,馬上就要步入神聖的婚姻殿堂,這時女方查出癌症,做為曾經海誓山盟,卿卿我我的你,難道就沒有一絲一亳惻隱之心,難道你忍心在你相愛的人一一承受病痛折騰,和麵臨"死亡"的滴血之心,再狠狠地補上一刀〈不聞不問〉,一一於情何忍。

難道你就不能床前侍奉,喂湯喂藥,無微不至的關懷她,給她戰勝病魔的信心。

現代醫學證明,很多癌症不是不治之症,病人精神至關重要,一一你好自為之,期待奇蹟的出現,就是死,也要讓她感覺到人間自有真情在,相信愛情,相信你,你要是能在病房與她舉行個婚禮,那就更加完美不過了。

武二結束語:《武陵春.春晚》李清照

"風住塵香花己盡,日晚倦梳頭。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


武二觀天下


這個問題兩方面來看,1.這不是一個法律方面的問題,因為在法律上沒有訂婚這一說,訂婚屬於民間習俗,法律只保護有結婚證的人,如果刨除其他非要說到負責的話只能是病人自己負責了。2.法律之外還有人情,既然訂婚了就應該是有感情基礎的,這就到了考驗人性和感情的時候了,如果你很愛對方,像結婚誓詞裡說的那樣即使是生病也不離不棄那固然是很好的,但是如果你考慮到以後生活上的負擔或者其他顧慮的話,這也是人之常情,畢竟還沒有結婚,你有選擇的權利,誰也不能道德綁架你,這就是我的看法。[靈光一閃]



是初九


這需要負什麼責任?我有點懵了。

1.跟你訂婚就會得癌症?

2.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她得癌症是你妨的?

3.你給她下毒了?

上述情況有任意一個成立,那麼你就要負絕對責任。

如果沒有,請往後看,她得了什麼癌症?早期還是晚期?

部分癌症是可以通過治療後達到治癒的,例如甲狀腺癌,早期胃癌、肺癌、腎癌等,部分患者通過手術後能達到治癒。通過內科治療可以取得根治性療效的腫瘤有霍奇金淋巴瘤,睪丸腫瘤,滋養葉細胞腫瘤,某些兒童腫瘤如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神經母細胞瘤等。以上腫瘤通過內科治療治癒率在30%以上。如果癌症治癒後,從理論上講是不影響壽命的。

主要負責任的是女方家裡,如果你們的感情很好,那你出錢出力也是應當的。

因為還沒結婚,所以你家沒有責任出錢出力,其實就算結婚了,大多數情況也是用你們小家庭的錢,這是國情,無可奈何。

如果已經晚期,沒有治療的必要。那麼,你陪她走完最後一程,是不是不過份?


第三極x


一起面對

婚姻是兩個人精神的結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艱難、困苦。

——高爾基

既然你們已經訂婚了,不管訂婚多久,你們走到了這步,我相信你們一定是在心裡互相有對方的,不能說不愛還在一起吧。那你們都是相愛的,就要共同克服這一切艱難困苦的啊,女方查出癌症應該及時治療,家庭一起努力戰勝病魔

自身

你們訂婚了,馬上應該就結婚了。那你們結婚了就是一個家庭的誕生,你們都是這個家的一份子,雖然在訂婚的時候女方查出來癌症那我相信你也是不會棄她於不顧的,畢竟你愛著她,這個時候你應該陪她去醫院檢查這個癌症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然後配合醫生檢查,那在這個時候一定要好好陪她戰勝病魔,風雨過後是彩虹,但當然也不是說這個女方的病都是要你承擔。

長輩

那女方查出來癌症,她的父母也不會袖手旁觀,不管是女兒還是兒子都是父母的手心手背,都是被父母疼在心裡的,父母不會對女兒的病漠不關心,你們一起面對疾病的時候,父母都是會給予一些幫助的,所以你們也不要有什麼心裡負擔,好好治病,戰勝病魔。

最後,其實女方查出癌症沒有誰負責不負責,你愛她就會和她一起去面對,父母們也會給予幫助,現在科技這麼發達,沒有過不去的坎,都會好起來的。


六小柚


誰都沒有責任。是老天無眼,老天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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